2015年对于立法工作来说,特殊而重要。半月谈记者对2015年有望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部分法律草案进行了梳理。让我们一起走近那些我们期待的立法。
立法法
【立法背景】
立法是国家通过法定程序将国家意志制度化、法律化,创制法律规则的重要政治活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告形成,到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国的立法工作,面临着不少新的更高要求。
【审议过程】
2014年8月,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一审稿共28条,在总则第一条增加了“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等表述,进一步明确了立法目的。在立法权限、立法程序、行政法规和规章等方面的修改,得到了常委会委员们的一致认可和肯定。草案一审时,也有不少委员就地方立法权的“边界”界定展开了热议。
同年12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二审。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权限、规范了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细化了深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建立单独表决制度,加强备案审查等方面的规定。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就“税收法定原则”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等展开热议,强调了立法机关的权力以及保护公民权利的基本原则。
【立法前瞻】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决定,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将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既明确了2015年将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三审的信息,也体现了该法的重要性。
综合前两次审议的情况,草案三审必将进一步体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惯例,草案经过三审将提交表决通过,如获通过,修改后的立法法将从立法权限、程序、体制机制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国立法工作。
资产评估法
【立法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到国有企业改制、企业股票上市、跨国兼并、企业品牌评估,小到融资贷款抵押、房屋拆迁补偿、农地占用补偿、珠宝首饰鉴定估价……资产评估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然而,目前我国在这方面只有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由于这部行政法规侧重于处置国有资产的评估规范,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评估立法的需求,该行业急需一部系统性、全局性的法律。
【审议过程】
2006年成立资产评估法草案起草组、2012年2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2013年8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进行二审,资产评估法草案历经多次修改完善,酝酿多年,仍未出台。
为打破部门分割,草案一审稿规定,由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评估基本准则,包括执业基本准则和执业道德准则。
草案二审稿提出了“统分结合”的改革思路,体现了新一届政府“简政放权”的改革思想。即在行政管理上由国务院建立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负责协调和指导行业发展,逐步取消评估机构的设立许可,同时尊重各个不同专业的现状,加强行业协会管理力度。
此后,草案二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32642条意见,足见社会对这部法律的关注度之高。
【立法前瞻】
立法法规定,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议程审议的,该法律案终止审议。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的资产评估法草案未能如期安排审议,因此,2015年应该会审议这部法律案。
专家建议,三审稿应在法律责任上进一步规范,如对无资格执业情况加重处罚;要细化民事赔偿的责任,避免界定得过于宽泛,从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广告法
【立法背景】
近年来,我国因广告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随着广告业迅速发展和互联网广泛应用,现行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过于笼统,对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缺乏规范,约束力明显不足。
【审议过程】
我国现行广告法自1995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2014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广告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审。草案一审稿中关于“广告荐证者”的相关规定当时引发热议,明星代言的产品一旦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要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对医药广告、烟草广告等作出了更严格的限制。此外,针对网络逐渐成为广告发布的重要媒介等新情况,草案不仅明确网络要遵守其他媒介广告的一切“游戏规则”,同时还要求网页弹出广告、飘窗广告必须能一键就关掉。
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表示赞同,认为广告法应当设立“禁区”,最大限度保护公众,尤其是烟草广告应当全面禁止,这对于保护人民健康、预防青少年吸烟意义重大。
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该草案二审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立法前瞻】
2015年,经过两次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有望进行三审。烟草广告何去何从、如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广告监管者责任,是值得关注的焦点。
大气污染防治法
【立法背景】
我国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是1987年制定的,2000年修订时重点加强了对二氧化硫的排放控制,对防治烟煤型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雾霾频发,重污染天气频现,完善控制大气污染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审议过程】
从法律名称看,“修订”是对法律进行全面的修改。2014年底,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初审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即是此意。现行法律共7章66条,草案则有8章100条,强化和明确了政府的环保责任、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对、法律责任等方面。
草案最引人关注的是取消了现行法律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罚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封顶,从而大幅增加了企事业单位的违法成本。
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紧盯草案第45条向地方授权限制机动车通行的条款,担心其将成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常态化”的法律依据。
【立法前瞻】
由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明确要求,加之草案经过一审,2015年草案很有可能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届时,“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常态化”等问题,依然将是备受关注的焦点。
此外,为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一些涉及经济、文化、市场监管、生态文明建设、网络安全以及构建国家安全等方面亟须完善或出台的法律,在2015年也有望进入审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