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增量部分,规定员工可以现金或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不得采取低价折股、送股、垫资等方式。此外,备受关注的持股比例方面,此次《意见》中关于规定为:员工持股的总比例不能超过25%、个人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
去年年初航天科工集团制定的《中国航天科工所属四级公司制企业骨干人员持股工作指导意见》中即是按照这一比例制定的相关股比规定,同时规定持股人员不超过本公司员工总数的20%,持股人员总数不超过30人。不允许在上级单位任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业内认为这一比例在目前也是一个较为积极的比例。非常典型的像BAT的企业,腾讯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大概是占到总股份的17%,百度公司的员工持股接近10%。
“员工持股的推进不仅可以避开现在的央企对于高官薪酬的限制,也能规避由于央企工资总额控制造成的激励不足的现象,而更大的意义在于能够更好的实现股权多元化,促进公司治理的进步。”祝波善表示。
“充分竞争性领域的国企,未来在混合所有制改制中,历史经验证明,最好的股权结构状态就是国有股、员工股和民营股三足鼎立,相互制衡,相克相生。”周放生表示。
那些不能忘的教训
其实国有企业的员工持股,并不是个新事物。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试点以来,员工持股就一直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时而大面积推广、时而又被紧急叫停。
当时标志性的事件是2004年的“郎顾之争”,随即高层开始大面积叫停MBO,电力企业的员工持股也开始告一段落。随后2008出台的139号文,对员工持股的诸多行为也进行了再次的规范。
积极的解读是在上一轮国有企业“抓大放小”的改革进程中,员工持股成为那些被政策要求“放”的中小企业自身脱困、逃生的一个重要方式,是一个不得己的办法,在当时对企业本身、对地方政府甩包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本身这项制度设计的复杂性,执行起来监管稍有不慎,便容易出现短期套利行为、管理层控股以及收入差距拉大以及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以至于现在一提这项改革,很多国企负责人心里仍有顾虑,在政策的红线上,更多的企业仍然采取的是观望的态度。当时政策制定的深度参与者周放生也表示,回过头看也还是有一些经验教训可以吸取的。“例如当时在执行层面,文件规定了管理层作为利益相关方,不能参与改制方案的制定,是为了避免利益冲突,从制度上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他说。
为此,新的一轮改革中,周放生建议大股东可以请中介机构参与,过程一定要公开透明,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而且要建立追责机制,将非法所得全数追回。
此外,过去的改制文件也规定母公司经营者、员工不得持有子公司的股权。在此次新的《意见》中也被重申。
周放生还特别强调,历史的经验已经证明,不改革造成的流失是更严重的,因此不能说因为改革可能造成流失就迟迟不动。
这一次,距离上一次叫停员工持股已经过去了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