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7·5”公交纵火案嫌疑人包来旭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记者 董旭明
昨天上午9点,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杭州7.5公交车纵火案”在这里开庭,嫌疑人包来旭躺在病床上,由6位法警抬着,放在被告席上。
去年7月5日,杭州一辆载有80余名乘客的7路公交车,途经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车内突然起火燃烧,造成30余人(最小的伤员是7岁女孩)受伤,20人重伤。大火给无辜乘客的生命健康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伤害,甚至彻底改变其人生轨迹。事后查明,这是一起人为纵火案件,犯罪嫌疑人包来旭被警方迅速锁定,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同时被监视居住。对此,钱江晚报在第一时间详实报道,并独家挖掘多位现场的救人者——他们全部受到了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表彰,展现这起悲剧里温暖的存在。
时间过去了6个多月,昨天的包来旭躺在蓝色被子里,枕着厚实的枕头,头微微抬起,话筒正对着他。
这是纵火后包来旭第一次现身法庭。全身95%的烧伤,脚踝以下截肢,经过长达半年医治,他和案发后警方公布的监控视频里的模样不大一样,那时脸圆圆的,很白净。现在脸部烧伤后新长出粉红色皮肤,头发全无。
在和公诉人及审判长的对话中,他思路清晰,声音低沉。
嫌疑人法庭自述: 为何纵火
不管是入院治疗期间还是昨天的庭审现场,包来旭的家人及亲友都没有出现。
患病,似乎是他做恶的引子——2005年开始,包来旭患上肺结核,2007年的时候在老家医治,2008年外出打工。2013年9月,肺结核复发。在庭上,包来旭自己说,当时高烧41度打着吊瓶5天不退。后来到杭州的医院治疗后病情有所控制,但是出院后要继续打针吃药。
回到义乌后,他工作的地方到能打针的地方很不方便——按包的说法,事情就变成“我要生活,必须工作,继续工作,就无处打针、没法治疗。就是打针这个事,导致了后来严重的后果。”
公诉人出具其工友的证人证词:当时包来旭就抱怨过,自己如果要死,还不如到公交车上放把火,找几个垫背的。
●那黑色的一天他是怎么度过的
在质证环节,一段段视频格外触目惊心——
视频中有案发前,包来旭在义乌购买10升天那水(香蕉水)和打火机,以及一个装天那水的塑料桶。公诉人说,这一桶天那水有20斤,花了包来旭105元。
去年7月5日,包来旭穿着一件灰色T恤,背着单肩包——里面装着天那水,从义乌坐车来到了杭州南站。之后一路漫无目的、走走停停,觉得好累,沿着景区一直走到灵隐觉得没地方可去了,就上了一辆公交车。
在上7路公交车前,包来旭扔掉了自己所携带的手机和证件,“证明我身份的东西都没有了,我想一死了之,这样就没人知道我身份了”。
正是这次上车,造成了震惊全城的那场悲剧。“车开了一会,我心里还在作斗争,但开到庆春路附近后,我发现如果不做那件事(放火)就来不及了,所以狠下了心。”
包来旭供述,他从座位底下的包中拿出装有天那水的塑料桶,把它倒在了车厢内的地板上,随后用打火机点燃。
●在7路公车上发生了什么
尽管在7·5公交车纵火事件发生后,警方曾经公布过当时的视频,昨天看来,依旧惨烈:倾倒、点火、车厢中后部瞬间火势汹涌。
公诉人问包来旭:“点火后,你听见什么?”
包来旭说:“火马上窜出来了,我当时听到了乘客的哭声、喊声以及有人砸车窗的声音,但几秒钟后,我就什么都看不见了,过了大概1分钟,我失去了意识……”
这场纵火,一共造成33人受伤其中20人重伤。33人医疗费用1300余万元。公交车损毁损失鉴定为30余万元。
公诉人讯问:“既然你要选择轻生,为什么要用天那水这种极易燃烧的可燃物,并且选择在人员极其密集的公交车内点燃大火?”
包来旭说:“我以前就知道天那水易燃,因为上班的时候用天那水调过油漆。但是我不知道,那水烧起来会这么厉害,也不知道会伤及这么多无辜,而且受伤的都和我一样,是普通老百姓。”
公诉人:
包来旭犯罪主观恶意极大、极深
公诉机关认为,包来旭放火犯罪主观恶意极其明显,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建议对包来旭依法严厉惩处。
公诉人称,包来旭选择天那水属极易燃烧的烈性燃料,保管、运输、使用都要万分小心,这是最基本的常识。而包来旭明知如此,还购买了整整10升,也就是大约20斤的天那水,用于放火作案。公交车相对封闭,人员众多,火势一起,人员难以疏散。在此前提下,包来旭还在闹市区的7路车作案,主观故意昭然若揭。
案发后,大火给无辜乘客的生命健康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伤害——最小的伤员是一个7岁的小女孩,被烧成重伤,她的人生轨迹被彻底改变。一对情侣,一个30岁,一个28岁,正当谈婚论嫁,结果双双重伤,一人气管被切开,一人右手功能全部丧失,两个年轻人的甜蜜被完全摧毁。还有一个家庭,祖孙三代全部被烧伤……
辩护人: 包来旭愿捐献器官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包来旭一直表示认罪:“车上的乘客我都不认识,现在我已经知道他们都受了很大的伤害,我很后悔,没想到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但现在后悔也没用了,我必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后果。”
包来旭的援助律师说,包来旭所犯的放火罪及造成的后果毋庸置疑,但其为偶犯、初犯,主观上也没有预料到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这一切并不是其长期预谋的。归案后,包来旭有忏悔表现,表示未来将捐献器官,以求获得公众的谅解。
昨天上午11点30分不到,庭审结束,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文明社会
不能容忍无限放大个人负能量
这起案件是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危害,是对人身财产权利的藐视践踏,同时又是对法律和秩序的公然挑战,是放在任何文明社会都不能容忍的。
父母的养育,亲友的关怀,找到一份工作,有合法的收入,生病了可以到医院治病,在外有远方的家人牵挂,这些看似平淡的生活,尽管波澜不惊,却何尝不是另一种幸福。这样的幸福,包来旭也曾经有过。遗憾的是,他更多的是看到生活中的不顺心、不如意,并把这些负能量的东西,无限夸张,无限放大,最终钻入了违法犯罪的死胡同。
此案中,我们同样看到了社会的另一种力量——
面对突发大火,公交车驾驶员没有慌乱,而是迅速停车开门,紧急救人;消防官兵,在案发后仅仅几分钟,就赶到现场,英勇扑救;广大医务工作者加班加点忘我工作,不但救治了众多无辜伤者,也本着救死扶伤的操守救治了被告人包来旭;
还有无数善良的杭州市民,在案发后自发救助受伤乘客,有的迅速砸破车窗给乘客开辟逃生通道、有的脱下自己的衣物包裹伤者、有的驾车运送伤者赶往医院,他们的见义勇为,拯救了乘客们,也感动了我们,感动了无数的网民,他们无愧于“最美杭州人”和“浙江骄傲”的荣誉。
他们的义举,弘扬了社会的正气,捍卫了生命的尊严,值得我们每一个人致敬!
正是因为这一个又一个正能量的在杭州汇聚,才挽救了众多被害人的生命。无数的“最美”,与手段残忍、罪行恶劣的被告人包来旭,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也正因如此,我们可以相信,被告人包来旭一定会得到公平正义的判决,平安杭州、法治杭州的建设,依旧充满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