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去年双11之前。11月10日下午,贵州小伙罗某在余杭崇贤街道一房屋墙上,看到某快递公司招临时工的广告,广告写明工资150元/天,当天结算。
罗某应聘,当天就上班。双11快递公司的紧张大家都是知道的,招工老板仅仅登记了罗某的身份信息和手机号码,收了10元押金,就让罗某上岗了。
在推弹簧车分拣快递的过程中,罗某看到一个写着“通讯”字样的快递,“可能是手机”。念头一起,罗某的脑子就转开了。那一番精心策划啊,请看——
罗某将快递上的运单号撕掉,藏进了自己的口袋里,之后找到老板说,肚子痛不能胜任工作了。外包老板交清罗某的衣柜内物品后,就同意罗某离开了。
第二天上午,罗某开始拨打快递公司的客服电话。因为他知道被其撕毁运单的那单快递会被列入“问题快件”,不会被派送。于是他就冒充寄件方,先是责怪快递公司寄件太慢,导致收件方不想要货物,之后就要求快递公司将快递转运到临平的快递站点。
12日上午,罗某在联系确认快递已经到了临平站点后,就独自前往快递点,并冒充快件货主向快递公司工作人员报出了快递的运单号、寄件方信息等重要信息后,公司工作人员同意其拿走货物,但是要求其支付运费,罗某出去取了钱付完运费后,顺利拿走了快递。
回到租房后,罗某打开了快递包裹,果然,里面装了4个苹果手机和1个苹果iPad,之后他通过QQ联系好了上海买家,并以10800元的价格,将这5部苹果产品卖给了这个不认识的男子。
拿到钱后,罗某感觉自己有了第一桶金,怎么让钱生钱呢?那段时间人人都在鼓吹牛市开启,何不股市淘金?
而这边,快递公司事后核查发现,快递被人冒领,即刻报警。11月21日下午,警方就抓到了罗某。当时,罗某投入股市的钱赔光了,正沮丧不已。
因为罗某的精心策划,使得他所涉嫌的罪名不是“盗窃”,而是“诈骗”(同样的案值,诈骗量刑重于盗窃),昨天他被余杭检察院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