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女士向记者展示已经损坏的高压锅。
近日,薛城区市民史女士反映,她在2014年12月16日通过申通快递公司,往辽宁省寄了一个高压锅。但是过了约半个月,收件方表示仍未收到物件。于是史女士拨打了快递员的电话,这才得知自己所寄送的物件在途中遭到了损坏,高压锅报废了。
寄走时完好的高压锅,回来就报废了
19日,记者来到史女士家里,史女士拿出了快递详情单的复印件。史女士说,当时快递公司要求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快递单,才能申请赔偿问题。于是史女士就留了一份快递单的复印件作为自己维权的证据,快递单上也明确写明了“易碎”两字。
记者根据史女士提供的物流单信息,在网上进行了物流详情查询,物流信息显示,史女士所寄送的物件在2014年12月20号到达辽宁抚顺公司时,显示外包装破损,内件破损,短少,丢失。24号,发件公司要求退回,29号,物流显示物件已被送回枣庄。
在随后的几天时间里,史女士也曾分别拨打过快递员、申通快递薛城分公司以及申通枣庄公司的电话。最后,申通枣庄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给史女士的答复是赔偿100元,史女士不同意,申通枣庄公司又追加了50元。“我这个高压锅是390元买的,运费花了70元,最后只赔偿150元,这根本不合理!”史女士说。
在申通薛城兴仁分公司,记者看到了被退回的高压锅,外包装已经损坏,打开后发现,高压锅的锅体部分已经凹进去,盖子部分也出现了裂痕,包装箱内的泡沫板也都已经零碎不堪。快递公司工作人员与一位姓孙的经理进行了电话联系,该经理在电话中表示,这个高压锅,史女士愿意取回去就取回去,不愿意取就算了。并且该经理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虽然物件发生了意外损坏,但是途中确实存在邮递的费用,所以这个邮费是无法退回的,加上这个物件运送的路途较远,航空投递时避免不了发生损坏,而且赔偿问题由枣庄公司来解决。随后,记者又拨通了申通枣庄公司负责解决史女士赔偿问题的一位工作人员,试图了解赔偿的标准和依据,但是该工作人员并没有明确说出赔偿的依据。该工作人员表示,史女士购买的高压锅价格具体是多少,现在也无法判定。
律师说法:快递公司应当全额赔偿
记者在申通快递的详情单反面的快递服务合同中看到,寄件人可根据快件的重要性、易损性或贵重与否等,自主选择保价或不保价快递服务品种。根据快递服务合同上的规定,寄件人对快件选择不进行保价的,寄件人有权在《详情单》上对快件价值进行选定,如快件损毁灭失的,按寄件人的选定进行赔偿;若寄件人没有选定的,则寄件人确认快件的价值在人民币500元内,快递服务单位在该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而史女士所寄送的快递没有保价,也没有对价值进行选定,而且高压锅的价格和快递价格加起来在500元以内,按照合同规定,在此范围内,快递服务单位依法承担责任。
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记者就史女士的问题咨询了某律师事务所的王历程律师,王律师表示,即使该女士没有对物件进行保价,快递公司应当赔偿货物本身价值和快递费用的钱数。而且这个和路途远近没有关系,消费者选择了快递公司,快递公司就有将物品安全寄到的责任。
19日下午,记者就此联系了枣庄市邮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该消费者可拨打4412305进行申诉,该局会就此情况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