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首批300辆公车将于春节前拍卖 取消公车咋拍卖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1-17 14:22:02

  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中央和国家机关层面取消的公务用车去向哪里?拍卖怎么进行?1月16日,记者采访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3184辆公务车被封存停驶

  经鉴定评估后,除法定报废车辆外一律公开拍卖

  按照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统一规范处置。

  1月16日,国管局资产管理司副司长徐永胜告诉记者,此次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需要取消的3184辆公务用车已全部封存停驶。国管局、中直管理局正组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的3家车辆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凭证、购置附加费(税)证、交强险等手续进行核查验收,评估鉴定工作在公务用车原单位进行。对于手续齐备的车辆,经专业评估提出公开拍卖或解体报废的处置意见。

  下一步,各部门将按照评估公司的意见,将车辆分别移交拍卖机构及解体机构集中统一处置。按国家规定必须报废的黄标车、老旧车,由解体机构按法定程序报废,其他车辆一律面向全社会公开拍卖。

  各单位是否如实提交车辆情况,是否有专门机构对各单位进行监督?国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1月,中办、国办联合出台两个文件,明确公务用车全面实行编制管理,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已全面掌握各单位公务用车的基本情况,在本次车改过程中,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多种形式对各单位车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分期分批公开拍卖、阳光处置,全程接受各界监督

  车况总体较好,可到国管局网站或拍卖公司网站了解信息

  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符合拍卖条件的公车,将分批分期进行车辆的公开拍卖工作,今年春节前,第一批车辆拍卖将正式启动,数量为300辆。

  为防止车辆拍卖过程中有人为操控或者暗箱操作、“公车卖出白菜价”等情况,有关负责人表示,拍卖一律向全社会公开进行、阳光处置。车辆处置的全过程将随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处置结果届时也会对社会公布。

  “拍卖绝不针对公务员搞任何特殊照顾,符合竞拍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竞拍。”徐永胜说。据介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日常管理较为严格,虽然使用年限较长,但经评估鉴定进入拍卖程序的车辆,车况总体较好。

  如果想了解拍卖车辆的有关信息,可以提前通过国管局门户网站(www.ggj.gov.cn)“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专栏”或者相关拍卖公司网站了解拍卖车辆信息。车辆信息中会载明车辆原归属单位、使用年限等详细信息。

  有关负责人介绍,车辆拍卖将以专业鉴定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基准价作为底价,在不低于基准价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确保处置收入最大化。如果车辆流拍则按照《拍卖法》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鉴定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后再进行公开拍卖。车辆处置所得的收入将全部上缴中央国库。

  车辆处置机构已以公开招标方式产生

  从参与竞标的22家企业中选定9家负责评估、拍卖、解体

  据介绍,为防止车辆甩卖、贱卖,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并联合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中直机关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车辆处置机构。

  车辆处置机构招标过程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014年8月1日招标公告正式向社会公布,2014年8月26日在京开标,参与竞标企业共22家,根据特色服务、取费标准、履约能力、安全保障等方面考量,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中直机关采购中心最终选取9家车辆处置的鉴定评估、拍卖和解体机构,负责取消公车处置工作,记者查询得知包括:北京花乡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纪盛士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二六八威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花乡拍卖有限公司、北京北汽鹏龙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北京中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北京博瑞联通汽车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大石河报废汽车解体厂、北京中物博汽车解体有限公司。

  车辆实行“车牌分离”,不会带牌拍卖

  按照有关规定,拍得车辆在京落户也须有指标

  近年来,由于首都雾霾治理任务较重,北京市不断加大车牌管理力度,严控车辆指标。此次取消车辆的车牌也是备受关注。对于取消车辆会不会“带牌拍卖”的问题,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不会“带牌拍卖”,按照现行法规,车辆牌照应当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车辆报废或拍卖前收回,实行“车牌分离”。公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也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国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车改中,单位或个人拍得的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如果要在京落户,必须符合北京市交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必须有指标才能落户。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浙江诚源律师事务所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企业资讯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