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族中有患乳腺癌的女性(如母亲、姐妹):如果家族中的乳腺癌患者是远亲(表姐妹或曾祖母),那么,你的患病几率将略高于平均危险系数。如果是近亲(母亲、亲姐妹、女儿,甚至父亲、儿子、兄弟)患有乳腺癌,那么你的患病几率要比普通人高2倍;如果直系亲属是在50岁前确诊患上乳腺癌的,那么,你以后患上此病的危险性还要更大一些;而如果你有两位或者两位以上的近亲都有乳腺癌病史,那么你患病的几率则是普通人的3倍以上。不仅如此,有卵巢癌、子宫癌和乳腺癌家族病史的女性,患癌几率普遍高于其他来自健康家庭的女性。
2、月经初潮过早(12岁以前),闭经过迟(52岁以后)。
3、40岁以上未孕或第一胎足月产在35岁以后。
4、生育后哺乳时间减少或人工哺乳。
5、曾患一侧乳腺癌者,其对侧乳腺具有高危险因素,尤其病理诊断为小叶原位癌或多灶性癌者。
6、病理证实曾患乳腺囊性增生病,尤其含有活跃的导管上皮不典型增生或乳头状瘤病结构者。
7、有过多的X线胸透或胸片检查史者,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每年一次的体检胸片或乳房的钼靶X线检查并不会明显增加发生乳腺癌的风险。
8、曾患功能性子宫出血或子宫体腺癌者。
9、肥胖患者,尤其绝经后显著肥胖或伴有糖尿病者,如过于偏食油炸、油煎、熏烤食品或高脂肪食物。
10、长期大量使用外源性雌激素者:长期、大量服用含有雌激素的保健品,尤其是绝经后长期使用雌激素替代产品或人工合成雌激素药物的女性,其发生乳腺癌的风险会明显增加。
11、有不良生活习惯者:有烟酒不良嗜好,生活不规律,“夜不寝,晨不起”,长期迷恋夜生活的女性发生乳腺疾病的风险会明显增加。
12、多次人工流产女性,或性生活混乱、长期性生活不和谐的女性。
13、心理压力巨大、有明显的巨大精神创伤者。
需要说明的是,具有上述高危因素的女性发生乳腺癌的风险仅仅是增加,并不是一定,也不一定具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具有这些高危因素,即使这十几个高危因素都具有也不一定发生乳腺癌,因为发生乳腺癌的机制十分复杂以及不确定,因此也不必过于紧张,只是具有乳腺癌高危人群定期的自我检查和正规的医院检查室必要的,对于早期乳腺癌,目前多数是可以治愈的,并不明显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