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浙江新闻
倒霉男被两任妻子戴绿帽 前妻还拿欠条把他告了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2-26 08:46:02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吴先生真是忍不住。心里苦啊!

  第一次婚姻生的女儿,养了9年,结果亲子鉴定显示不是他的;第二任妻子怀了孕,他高兴坏了,结果妻子幽幽来了句,“可能也不是你的”,再次离婚;之后,前妻拿着他当年开玩笑写下的借条,上法院告他还钱。三次上法院,人财两空,吴先生身心疲惫。

  “我真的只想好好过日子,怎么会这样啊……”年近四旬的大男人,说着说着,眼眶又红了。

  一婚生的女儿,鉴定结果非亲生

  他打第一场官司:改判抚养权

  吴先生的第一次婚姻,始于2004年。婚后没多久,妻子就怀孕了,紧接着女儿降生。2008年,柴米油盐渐渐耗尽了小两口的热情,两人平静地分了手,当时女儿才4岁。

  吴先生的父母很疼小孙女。所以离婚时,他只提了一点,女儿归他抚养,抚养费妻子就不用给了。

  两人达成协议后,就去民政局办了离婚,孩子由吴先生和父母一起抚养。

  时隔5年,去年3月,吴先生迎来了第二春,迎娶了应女士。应女士也有过一段失败婚姻,两人年龄又相仿,吴先生很珍惜来之不易的感情。

  后母向来不好当。尤其是女儿已经9岁了,突然出现一个陌生女人要当她妈妈,孩子接受不了。应女士给丈夫吹枕头风。“你女儿长得一点也不像你,脾性也不像。以后我们总要有自己的孩子的,要不把她送走吧?”

  吴先生心里其实不太舍得,可妻子的话正好戳中了他的死穴——确实有不少人说过,女儿不像自己。思量再三,他决定带女儿去做亲子鉴定。

  没想到,一语成真,养了9年的女儿,果真不是他亲生的。吴先生羞愤交加,去年下半年与前妻对簿公堂,要求改判女儿的抚养权,同时索要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最终,法院判决女儿归前妻,吴先生获得总计10万元费用。

  二婚妻子怀了孕,孩子也不是他的

  他打第二场官司:离婚

  人心都是肉长的,尤其是老人,特别宠爱孩子,哪怕不是自家亲骨肉,可付出的感情确是实打实的,一下子哪里收得回。

  孙女被送走后,吴先生的父母郁闷了,老两口硬逼着儿子带回了孙女。应女士哭过、闹过,都没用,于是心生去意。今年8月,她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一边是父母和孩子,一边是妻子,夹在中间的吴先生很是难做。可他知道,自己只想好好过日子,不想再离婚了。

  案子还没开庭,应女士怀孕了。吴先生高兴坏了,他认为这是个挽回婚姻的好契机,而且自己终于要当真正的爸爸了。他特意向单位请假,去照顾妻子。

  即便如此,应女士也不肯回头。吴先生不明白,夫妻俩的矛盾真有这么严重吗?

  见丈夫不肯离去,应女士叹了口气,幽幽地说出了真相,“孩子可能不是你的。”

  晴天霹雳再次击中吴先生。心灰意冷之下,今年10月,两人离了婚。

  前妻拿婚前写下的借条要他还钱

  他打第三场官司:还债

  十年,两次结婚,又两度离婚,两番有了孩子,却全都不是自己的。十年,真正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吴先生以为,霉运到此总该结束了吧。没想到,第二任前妻应女士,再次把他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归还欠款15万。

  “这张借条我都不知道从何说起。”吴先生苦笑着摇了摇头。

  他说,事情要从去年两人登记领证的前几天说起,有一晚应女士拿了张8万元存款的银行卡给他,说是她近几年的积蓄。

  “她说,两人要一起过日子,钱就一起用。我感动得不行,觉得老天待我还是不薄的,这回我终于遇上了对的人。”吴先生说,他接过银行卡后,应女士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又提了个建议。“她说怕我以后对她不好,她要个保障,让我写个借条,不过不是8万,是15万。万一我真对她不好了,这笔钱就当做是她的补偿。”

  现在案子刚立案,会怎么判还不好说。但法官说,吴先生的胜算很微弱,因为借条是婚前打下的,也没有旁证。吴先生点点头,“我心里有数了。我只希望能多给我一些筹款时间。”不过,他还说了另外一句话,“不管怎么样,日子总还是要好好过下去的。”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记者 周文丹 通讯员 北璎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浙江诚源律师事务所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企业资讯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