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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次将因病致贫列入医疗救助范围,本月正式实施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1-27 08:40:10

  因为一次重大手术、长久的康复治疗等等情况,家庭经济一落千丈的事情并不少见,因病致贫让人格外心酸。

  在今年的全省两会上,“完善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机制”被确定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现在,这事有了更进一步的政策。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本月起实施,具体细则年内出台。钱江晚报记者从浙江省民政厅获悉,浙江医疗救助出台新规定,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首次将因病致贫人员列入医疗救助范围,并全面实行按费用救助。

  钱报记者采访了浙江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的工作人员,为大家解读这份“雪中送炭”的政策。

  5类人群可以申请救助

  问:哪些人能申请医疗救助?

  答: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因患大病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自负部分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标准的人员,也就是因病致贫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拿杭州的标准来说,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月660元,“边缘”的话就是在这基础上增加150元。

  具体细则年内出台

  问:哪些人属于“因病致贫”?

  答:根据《通知》里说,因患大病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自负部分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标准的人员,算是因病致贫人员。

  笼统点说,就是在计算了收入和各种支出之后,无力承受医疗费用,导致经济状况低于低保水平的家庭,可以算作因病致贫,我们称为“支出型贫困”。不过具体哪些项目可以列入其中,我们还在和其他部门讨论,另外也要考虑到抚养义务的情况,具体细则计划在年内出台。

  因病致贫人员医疗救助起付线,由各地根据实际设定,一般不高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各地还可以通过垫付住院押金、发放助医卡(券)等方式,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救助力度到底有多大

   问:医疗救助能给多大的帮助?

  答:医疗救助的费用,要扣除各项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才纳入救助范围。

  具体的数额要分别来说,比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医疗费用全额解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住院自负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住院自负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60%;因病致贫人员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救助对象住院自负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0%。

  这些救助情形里,年度救助封顶线均不低于8万元。各地可以根据医疗费用,分段确定救助比例,个人负担费用数额越大,救助比例应当越高。贫困重度残疾人和其他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各地可根据实际,酌情提高救助水平。

  和以前的规定不一样的是,列入救助范围的对象申请医疗救助将不再受病种限制。

  在这个《通知》之前实行的救助方式是,全省低保对象住院平均救助比例为61%,年度救助封顶线在4万元以上。

  须到户籍地街道去申请

  问:怎么申请医疗救助?

  答:这要分两块说,如果是持证救助对象,比如低保、五保户,不需要申请,直接享受医疗救助;如果不持证的话,比如因病致贫的家庭,则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问:大概有多少人能享受到这个政策?

  答:很难估计有多少人是因病致贫的,不过我们可以提供一组数据,2014年,浙江省筹集医疗救助资金9.4亿元,前三季度我省直接救助困难群众122.6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6亿元。此外,我省各地还资助110.7万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2亿元。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记者 张苗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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