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周家乡周家村,一条长3公里、宽4米的新水泥路刚刚造好,直通至村里的500多亩枇杷采摘园。这几天,300多家枇杷种植户奔走相告,不少人感叹:“要致富先修路,这第一步终于成功地迈了出去。”
这条路修得如此顺利,得益于“五步工作法”的大力推动。周家乡副书记邱建斌告诉记者,此前,村党支部曾多次提出集资修路,但一直得不到村民的响应。不少人质疑:“村干部修路是假,想捞油水是真。”今年3月,村里通过“五步工作法”进行决策,到会的群众代表同意修路,在经过项目风险评估后短短一个星期内,修路事宜便开始进行。
2003年,“五步工作法”便已在衢江区开展。区司法局副局长徐木泉介绍,“五步工作法”包括动议、审议、报审、民决、告知,先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或村民代表联名对重大事项提出决策动议案;而后村两委联席审议《决策动议案》,形成《决策案》;再将《决策案》报上级进行审核;将审查的决策议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表决,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过生效;最后在村务公开栏告知全体村民,报上级政府备案并组织实施。
“大家觉得村里的事变得公开、透明,不再像以前只由某几个人说了算。”徐木泉说。“五步工作法”使村里“要办的”与群众“想办的”更加一致,激发了群众参与村务管理和决策的积极性,保证了村两委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推进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
今年,为使“五步工作法”的推进更为合理化、科学化,衢江区在把关上多加了一道“项目风险评估”程序,预先评估村级重大事务是否可行,成为完善“五步工作法”的重要一环。
短评
夯实决策民主化的基石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摆在农村基层管理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衢江区“五步工作法”的推出无疑是一条村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新路子。
“五步工作法”的根本出发点和着眼点在于让群众自己决定涉及自身利益的事情,“由群众说了算”才能做到“草根民主”,才能有效化解诸多村级重大事项在各个阶段所遭遇的矛盾和纠纷。
说起来简单,如何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体现这一承诺,却是一门艺术。由“群众说了算”并非让政府变成群众的尾巴,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加上谨慎、科学的评估,有效避免决策失误,从而将决策纳入法治的轨道。这是基层法治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基层民主管理的有效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