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挖砂石,因其利润空间巨大,屡禁不绝。自去年12月在宁波市宁海县范围内掀起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高潮以来,当地警方已连续查处3起非法挖沙案件,6人被刑拘。
据悉,2011年下半年至2013年12月,犯罪嫌疑人王某以采砂营利为目的,在未办理林地采挖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用挖机在西店镇王家村筲箕湾、蜈蚣钳林地大量地采挖砂石。因采挖林地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于今年1月3日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2年8月中下旬至2014年10月初,犯罪嫌疑人尤甲、尤乙、崔某、王某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在西店镇崔家村紫平山非法采挖砂石,并将采挖的砂石销售给崔家村工业园区的填塘工程,在西店镇综合执法局对其进行劝停后仍旧继续采挖砂石用于出售,采挖期间共计违法获利至少35万元人民币,目前,犯罪嫌疑人尤甲、尤乙和崔某于今年8月22日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县局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大队刑事拘留;2013年10月15日以来,犯罪嫌疑人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我县西店镇凫溪村海域采用挖沙船非法开采沙石用于出售获利,经县国土资源局两次责令停止后继续非法开采,至今年8月份已累计开采沙石7000吨,出售获利共计20余万元。今年8月29日犯罪嫌疑人徐某向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后被取保候审。
近年来,由于该县多地存在非法挖沙行为,河道、林地边的许多土地遭到破坏、侵蚀,造成大面积水土流失,土壤沙化,河道泄洪不畅,一旦汛期到来,河堤的防汛能力将会大大降低,同时也危及河道中的人工堤坝和桥梁。为了生态环境也为了自身安全,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不仅要从自身做起保护河道、林地,对破坏其周边环境的行为也应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