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度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1-04 15:21:25
衢州市衢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衢江安办〔2014〕25号
关于报送2014年度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区共有62处重大安全隐患点分别被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其中,省级挂牌道路交通点2处,市级挂牌道路交通点3处、企业1家,区级两批共56处(第一批企业10家,第二批道路交通46处)。为掌握各挂牌重大安全隐患点整改情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整改督办单位请将本辖区和本单位负责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点整改情况,于10月17日前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区安委办(区安监局综合科,联系人,陈致颖,电话,3838725,652161)。
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厌战情绪,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实时掌握各重大隐患点的整改情况。对于已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点要积极与牵头组织验收部门对接做好验收工作(道路交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验收,由市交警支队衢江大队牵头组织;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验收,由区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其他工矿商贸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验收,由区安监局牵头组织),验收后,各牵头部门要及时将验收情况报区安委办;对未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点,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督办单位要加大督办力度,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并认真落实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
衢江区安委办
2014年10月13日
来源:
衢江区安委办
作者: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