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文爱”商业化趋势的渐现和大量未成年人的参与,“文爱”与其他网交性行为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和审视。我国对网络色情信息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但对于网络性交是否为性交并无明确的规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民张昂近日发现,正读高中的女儿小莉突然变得精神萎靡,功课一落千丈。张昂带着小莉和老师沟通,并向心理医生咨询,效果甚微。
百思不得其解,张昂无意间拿起小莉的手机,却意外发现小莉和某网友的QQ聊天记录,充满露骨的语言和双方裸照。这让张昂十分震惊,他断定女儿的反常必定与此有关。经过与女儿沟通,一个陌生的词语走进了他的视野:文爱。
现象:“文爱”受年轻人追捧
“什么是‘文爱’?谁来监管和引导这种行为?”近日,带着这样的疑问,张昂求助于本报记者。
记者在百度搜索“文爱”一词发现,“文爱”即文字性挑逗,是一个新生的网络名词,是指通过双方有关性文字描述和挑逗达到释放自己生理需求目的的行为。
目前网络上有多家如“文爱”社区、“文爱”交友、“文爱”殿堂等为名的相关网站。记者随机登录一家名为“‘文爱’社区”的网站,注册后发现,其中大部分会员为85后、90后的白领及学生。在网站中,会员多会晒出和异性“文爱”的通讯记录,以便吸引更多“文爱”对象,通讯记录充斥着露骨挑逗的话语,不少还附带有自拍裸照。其他相关网站情况基本相同,其中不少网站需要花钱充值,才能看到异性的联系方式。
有的贴吧月活跃人数达到48万人,在不少帖子中,吧友直接交流露骨,甚至有挑逗性语音。记者通过贴吧联系到吧友彤彤。21岁的她还是一名学生,但表示很喜欢“文爱”,“既刺激,同时免去了线下见网友的危险,身边的朋友之间很流行”。
在乌鲁木齐本地,白领小张也在贴吧上发布了“文爱”求友信息。他坦言,虽然有女朋友,但自己就是为了舒缓压力,寻求刺激,“不少朋友都习以为常”。
采访中不少“文爱”者表示,有节制的文爱是有效缓解现实压力与释放性冲动的途径。
调查:相关网店充斥色情
10月14日,记者在淘宝搜索“文爱”相关产品,发现有不少网店打着虚拟女友的名号提供服务,方式多种,文字、文字加图片、语音图片和视频的费用各不相同。
当日,记者联系到一家名为“某某伴侣坊”的淘宝店称寻求服务,店主告诉记者,30元30分钟服务,可发图。记者表示需要“大尺度”服务,店主一口答应。
淘宝“某某女友店”孙老板则只提供正常的聊天服务。他告诉记者,实行虚拟性爱交易的淘宝店并不少,因为无成本,所以其中利润非常大,“店里和‘女友’的分成为3∶7,多为学生上班族兼职。我们家只提供正常聊天服务,而实行‘文爱’服务的,每个月收入可达数万元”。
记者了解到,在不久前,淘宝查封了一批相关“文爱”网店,但目前仍有不少网店“挂羊头卖狗肉”。
律师:处于法律灰色地带
事情已经过去半月,张昂依旧对女儿的经历耿耿于怀,他认为,小莉还是高中生,在网络上却被虚拟性侵,可否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就此,记者采访到了新疆律师王开贵。他表示,随着互联网时代电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文爱”对象的获取途径也越来越丰富和多元化,从最原始的QQ、论坛、聊天室等IM工具到PP语音、陌陌、微信等专业的陌生人社交应用,“文爱”也被越来越多的人知晓熟悉。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开展打击网络色情信息行动,但对于网络性交是否为性交并无更明确的规范。“除了性幻想的非直接接触性器官的互动自慰性交是否为性行为、和未成年网交是否犯罪、收费‘文爱’是否属于性交易等,目前并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因此,张昂想追究对方法律责任,难以找到相关法律条文。
新疆社会科学院一位专家表示,随着“文爱”商业化趋势的渐现和大量未成年人的参与,“文爱”与其他网交性行为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和审视。有专家提出,虚拟性爱本身并不是病态行为,但如果过度依赖它来满足性的欲望,就会导致虚拟性爱成瘾,对现实生活造成损害。而未成年人自控能力较弱,更是会对身体及学业造成一定影响。
经过家人的开导,小莉如今已经不再和网友进行“文爱”,但这段经历对她产生的影响还远未淡去。(文中涉及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