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理能力培养家长责无旁贷
-高健
幼儿阶段正是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时期。幼儿需要从学习自理能力开始,为今后的独立生活打下基础,自理能力是幼儿适应社会生活必备的重要能力。很多家长放不开手脚,认为孩子还小,长大了再干不迟;或认为树大自直,甚至有的孩子在幼儿园里自己能做的事情,回到家里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使得在幼儿园养成的良好习惯半途而废,这无形中加大了教师培养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难度,更延误了孩子生活自理能力持续的发展。
为此,家长应该积极配合幼儿园工作,只有家园配合,才能更有效地提高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家长要善于保护孩子积极参与劳动的热情。当幼儿乐于参与到你的劳动中去,虽然会“添乱”,额外增加您的工作量,但放手让孩子参与,让孩子对劳动产生兴趣,并通过夸奖,保持他热情洋溢的劳动态度。一个热爱劳动的孩子,其对生活的态度会是积极的,对未来的生活会更有热情。
家长还要注重树立孩子的劳动观念。对于孩子的将来,家长们都有自己美好的设想,所以先把“根”的事业做好,“花”将来才能开得繁茂。孩子的自理能力,体现在动手和动脑,自理能力能促进孩子左右大脑的开发,协调肢体动作。3至6岁孩子的脑容量已经达到70%左右,动手动脑可以促进幼儿自我服务能力的增长,动手能力加强,使幼儿在智力上有所发展,又可以减少孩子的依赖性,增强其自信心。对其非智力因素的发展也起到推动作用,所以,家长要为孩子主动提供劳动条件,提升孩子的自理能力。
家长制订的劳动任务要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幼儿做事,通常达不到家长的理想程度。为了不让孩子在劳动中丧失信心,家长可以将劳动目标分解,降低任务难度,化整为零,通过完成一个个小目标来不断激励孩子。这样即使孩子在劳动过程中遭受挫折,但因为看到点滴进步,就会依然保持劳动热情,不断应对困难并思考改进方法,最终获得“循序渐进才能距离成功越来越近”的认识,推动其在今后的生活中克服困难,自强不息。
家长要多进行纵向比较,少横向比较。孩子的成长有快有慢。家长要有耐心,不能打击孩子做事的积极性,再急也不要怪孩子。多陪在孩子身边,耐心地指导他,让他多练习,讲清道理。譬如,孩子吃饭太慢,你可以告诉他,上幼儿园要迟到了,还影响父母上班,吃饭不能贪玩。孩子一般还是懂道理的。如果有一天他做的比以前好,家长要及时表扬孩子的进步,也可以奖励他,晚上多讲一个故事,或者陪他一起做游戏,以提高孩子做事的积极性。
儿童自理能力弱,会使其终身受累。提倡幼儿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其目的不仅在于将来他能为社会创造多少价值,更主要的是通过劳动培养他们热爱生活、珍惜生活,进而形成健康、乐观的生活态度并受益终生。3至6岁是幼儿的生活范围逐渐扩大的时期,他们从只和亲人接触的小范围,扩大到更多的成人和同龄人。只有提高幼儿生活自理能力,才能让幼儿更快地适应新的环境。
(作者单位:吉林省延边州教育局学前教育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