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消费频道 > 消费新闻
发票抬头为单位名称就不能享受三包?戴尔售后遭质疑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19 08:30:52

  如今,电子产品在人们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购买电子产品时,“三包”则是厂商所提供的必备售后服务保障之一。近日,杭州的章先生却因购机时开据的发票抬头为公司名称,购买的液晶显示器被戴尔公司拒绝“三包”。

  今年6月份,章先生在戴尔天猫旗舰店花费1699元为自己添置了一台戴尔U2414H显示器。三个月后显示器出现黑屏无法启动现象,章先生随即联系了戴尔全国售后。

  然而,售后的答复却让他无法接受。戴尔售后答复,损坏的部件不能换新的只能用“良品”,即更换下来再次维修好的部件。并一再强调“公司发票”不能享受三包,“个人发票”才是三包的标志。

  “凭什么花一样的钱,别人可以换‘新品’,我却只能换‘良品’。”章先生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不满。而后,他又联系了戴尔天猫旗舰店。对方给出的解释是,国家相关三包法规针对的只是个人消费者,公司客户不在国家三包法保护之列,所以不在“三包”范畴之内。

(图为章先生与戴尔天猫旗舰店客服聊天记录)

  章先生告诉记者,显示器是他个人出资购买,也是他个人在家里使用的,只是在开发票时用的是单位名称。“当时购买时也没人和我说个人发票和公司发票的区别。”章先生觉得戴尔这样的解释完全没有说服力。

  据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办法中规定,“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根据章先生的情况,是应受到《消法》保护,并享受三包的。

  记者拨通了戴尔全国售后电话,就戴尔拒绝“三包”的依据提出了质疑。戴尔客服表示会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仍未收到任何回复。

  那么其他品牌是否会存在同样问题?记者咨询了其他几大电子产品品牌客服,发现联想、宏碁也有类似规定只针对个人客户“三包”,而华硕及惠普则对个人、单位客户均开放“三包”服务。

  律师观点:消费者的定义不限于“个人”

  针对上述问题,浙江浙嘉律师事务所张熠律师表示,无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国家新三包法》都没有把消费者定义为“个人”,更没有在享受三包时划分单位和个人。在国家的“液晶显示器三包”相关规定中也没有明确规定由单位购买的液晶显示器不能三包。

  他还认为“三包”针对的是产品,而不是购买者。根据《民法通则》中的公平原则,不管单位还是个人,只要不是采购时另外有合同约定,厂商都应一视同仁提供“三包”服务。否则,可以依据《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维权。

  同时,张律师还告诉记者,国内几起类似的案件,最终法院宣判时都站在消费者这一边。

  相关法规:

  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

  《国家新三包法》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和义务。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赵经纬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