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消费频道 > 消费维权
超市多收5元买油钱他获赔500元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17 08:50:25

  张先生是永康人,是当地一家大超市里消费的常客,同时也是维权的常客。

  今年9月10日,张先生在超市买了某品牌大豆油5桶,标价每桶31.50元,实际上收费时,他每桶付了32.50元。第二天,他就把这事投诉到永康12315,要求超市“退一赔十”。也就是说,除了退货外,他还要超市赔偿10倍货款,也就是1575元。

  店方解释,那天刚好碰上商品换挡,大豆油每桶的价格是32.5元,但店员没将张先生购买的这种商品的标签牌换好,所以5桶油算下来确实可以说多收了5元。

  经调查,永康12315工作人员认为,超市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大豆油并不存在质量问题,经协商,超市方同意5桶大豆油退货,并补偿给顾客500元和一份礼物,以表歉意。

  张先生也体谅超市主的难处,同意了这个方案。

  但实际上,这不是张先生第一次因为多付了钱而投诉这家超市。

  2012年9月11日,张先生在超市里买了一瓶酸奶,标价13元,却被收了13.9元,他要求“退一赔十”。经协商,超市方赔了139元,张先生把这些钱捐给了当地的慈善机构。

  张先生的两次维权,让永康12315工作人员印象深刻。“张先生不仅维权意识强,而且很懂得留存证据,这些做法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对商家故意或者过失多收顾客货款的违法经营行为,客观上也是一种监督和提醒。”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通讯员 翁长武 记者 陈久忍 编辑: 徐夏莉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