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为是社会性行为,交通问题或多或少必然会折射社会性问题。 这几天人们对“斑马线让行”的议论,就包含了一些值得探讨的社会话题。斑马线上司机和行人之间的所谓“心理博弈”,即行人疑虑“你到底让不让”,而司机疑虑“你到底走不走”,其实是社会交往中缺乏默契的表现。 缺乏默契,有时就是缺乏信任;“你到底让不让”和“你到底走不走”,明显的是信任不足。这个时候,需要双方各自努力,所谓“各自努力”,就是不让对方的行为影响自己的选择,不管你走不走,我至少先减速慢行。而行人要做的是,发出要过马路的明确姿态或信号,让司机容易做出判断。 但还有另一种情形,几个人并不准备过马路,有的是在等出租车,有的仅仅在聊天。这让有礼让意愿的司机最为难。 社会默契最基本的基础,是物质生活的水准不能差距太大,受教育程度比较接近。 一个刚到城市打工的年轻人,又没读过几年书,你不能简单地指责他“素质不高”,他受教育程度不高,换句话说,就是社会在他身上投入的教育资源大大低于城市儿童,要求他的行为很快达到城市文明所要求的程度,对他是不公平的。 当然,也不排除有这种人,知道杭州有“斑马线让行”这回事,但就是我行我素。对这样的行为,可能找不到很快见效的办法,只能寄希望于社会成员文明素质的全面提高。 现在,杭城9300多辆出租车的2万多的哥、7900多辆公交车响应倡议,表示“我承诺,我让行”,是一种很高的境界:不管别人怎样,我做好我应该做的;这样做的人多了,一定会影响、带动更多的人,共同为社会默契增量。 中秋夜环城北路上肇事的皮卡司机,跟更多文明礼让的司机比起来,他是属于少数,但是,这个“少数”对受害者没有意义;仅仅一个不礼让的司机,仅仅一次不礼让的行为,对受害者来说,是百分之百的悲剧。这也反证了“我承诺,我让行”对公众的安全是多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