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都是“分钟寺”
▲这里都是“分中寺”
导读:是“分钟寺”还是“分中寺”?
本周二,本报曾报道北京市公安局在全市13个治安重点地区设市公安局直属派出所,其中在丰台的分中寺地区成立了分中寺直属派出所。近两日有多名读者致电本报,询问分中寺派出所的名称为何不是分钟寺,北京青年报记者实地探访中发现,现当地两种叫法都在一定范围内同时使用,甚至在村委会的布告栏上都出现了名字打架,叫法不一的情况。
村委会布告栏上“中”与“钟”并存
连续两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到分中寺直属派出所所在地区探访,发现这里“分钟寺”和“分中寺”两种名称都在同时使用,其中三环上的立交桥和十号线地铁站都为“分钟寺”,在村口显著位置的欢迎语上也立着“分钟寺村欢迎您”,不过村内也有多处使用“分中寺”。
在村内,可以看到该村正在进行拆迁,据此前报道当地于今年5月启动腾退工作,未来5年,这片曾经聚集了七八万流动人口的土地,将成为千亩绿地环绕的高端商业聚集区。
北青报记者在当地看到,在村中大部分地区还是使用“分钟寺”的商铺更多一些,村内地铁站指路牌和公交车站牌也写着“分钟寺”,不过“分中寺”字样也同样存在,在一个写着“分钟寺”的比较大型商铺旁边就有一栋楼的楼牌号写着“分中寺”。
在分中寺村委会胡同门口的宣传布告栏上,北青报记者看到三块宣传布告栏,其中“分中寺村务公开栏”和“分中寺计划生育公开栏”写的都是“中”字,而紧挨着的一块名为“分钟寺财物公开栏”上则写着“钟”。
村委会公章刻“分中寺村”
在该村村委会内,几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平时使用的办公用章上都是“分中寺村”字样,一位副村长表示,自从1998年自己来时办公用章就是“分中寺村”,但是当地究竟应为分中寺还是分钟寺,工作人员表示也无法解答。
然而,在分中寺村村委会,北青报记者在村委会服务大厅的门口却看见挂着“丰台区南苑乡分中寺村社区服务站”和“丰台区南苑乡分钟寺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两块牌子,“中”与“钟”明显不同。
北青报记者从丰台区南苑乡政府信息网站上看到,该乡下属的行政村介绍也使用的是“分中寺村”,在首都之窗网站上一篇来自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文章,也写的是“分中寺村”。不过在一些新闻媒体的报道上,则既有使用“分中寺村”的也有使用“分钟寺村”的。
同村店铺营业执照分“钟”和“中”
北青报记者在分中寺村随机采访了5家商铺。其中两家商铺营业执照的地址一栏写的是“分钟寺”,另外三家商铺的营业执照上的则为“中”。其中一家商铺的老板黄先生表示,“我从来不知道营业执照上写的字不一样,但是这也无所谓,对我又没有什么影响。”
对于该地区,“钟”和“中”并存,北青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居民,他们表示,经常看见这两个字混着用,对他们的生活并没有太大影响。“我们都不觉得有什么,反正平时寄东西收东西什么的都没有影响,哪一个字都能收到。”在该地区住了一年多的刘女士表示。
北青报记者在该地区的某快递公司了解到,在平时的工作中,他们会以“钟”字为准,大部分的快递上都写的是“钟”,当一部分快递上写的是“中”时,他们会打电话给寄件人询问清楚。
据住在当地的一位腾讯微博网友介绍,其身份证上为“中”字,他表示自己的朋友身份证上也是中字。据了解,现在当地村民办理身份证和户口簿中所用的都是分中寺。
官方说法
官方名称应为“分中寺”
北青报记者昨日从丰台区规划委了解到,按照北京市丰台区地名志记录,位于丰台区东部的这一地区,其“官方名字”应为“分中寺”,据介绍,此名最初来源于南苑乡一自然村名“分中寺”并沿用至今。目前,丰台区分中寺村报文及公章上的名字也同样为“分中寺”。
至于目前地铁站点及桥梁名称为何普遍使用了“分钟寺”的表述,据一位多年居住在此的居民向记者表示,传说中“分中寺”村内庙中曾有一座大钟,由于声音响亮而流传很广,被远近村民所熟知,因此在不少人心中成为约定俗成的“分钟寺”。
按照《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地名的命名、更名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和“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好找好记”的原则办理。对市统建小区、市级公路和大中型水库、市区内的街道、山丘、河湖等的命名、更名,在规划设计的同时分别由市规划设计、公路、水利、公安部门和各区、县建委提出方案,经市地名办公室组织审核后,报市建委审批,重要的由市建委转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据了解,地名拟定后,经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后,还需要在规划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对此,记者搜索了北京市规划委网站地名公告板块,搜索“分中寺”并无搜索结果。而搜索“分钟寺”时,则出现2013年11月20日进行公示的“分钟寺”地铁站项目,在项目命名中显示得名原因以分钟寺得名。
针对“分钟寺”名称出现的具体原因,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未从官方得到任何答复。
专家说法
同一地区俩名字存法律风险
“肯定会有潜在的风险存在。”盛峰律师事务所于律师说,从民间使用而言,地名不统一不会引起太大的麻烦,但是一旦涉及到政府公文、法律权益等性质的文件,地名不统一就可能是一颗潜在的“地雷”。他说,有些文件中地名是要确认的信息,一定要严谨,否则可能无法判断权益主体。如果地名所用字不被认可,就会导致一些公证或授权的文件进行更改,而有些文件是不可以更改的,一旦发生问题,就会产生很大的麻烦。
于律师举例说,十几年前一代身份证更换二代身份证时,由于一代身份证很多信息是人工填写,地名用了同音不同字,二代身份证地名统一后,原来登记的信息与现二代身份证的信息不统一,给一些人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于律师举例说,如果一位市民去法院起诉当地某部门,法院不认可地名所用字,被告主体便不存在,原告肯定会败诉。(央线索提供/杨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