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一起240万元的虚假诉讼案在衢江法院法官的追问下露馅。
一场无中生有的诉讼案
原告阿慧到法院起诉称,2013年6月13日,被告衢江区某水电公司的法人代表阿林因为要去越南投资建造水电站,向原告短期借款240万元,原告当时从银行提现600万元,将其中的240万元交给了被告。
被告出具了借条,并约定由水电公司提供担保,借期3个月,定于2013年9月12日归还,同时约定逾期未还,被告将支付原告借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作为违约金等。
但借款期满后,被告以在越南投资失利为由,未归还借款本息,原告多次催讨无果。现请求责令被告归还240万元的借款本息,并由水电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法院立案后,向被告阿林送达了原告阿慧的诉状副本,期间问被告阿林,向原告借款240万元是否事实,240万元用于什么支出?被告一口承认事实,并称借款主要是为了给单位员工发放工资。
原、被告反常举动引起法官警觉
8月28日上午开庭时,原、被告双方一起来到法院,原告还面带微笑。法庭上,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全盘接受,认为欠款事实,水电公司应当归还240万元的借款及其利息,并且希望法庭调解处理。原告也反复表示同意调解。
承办法官感到了蹊跷,水电公司欠原告个人240万元巨款一年多时间分文未还,原告竟然看不出一点着急。据了解水电公司已经欠了好多外债,还因为资不抵债,企业资产已进入司法拍卖程序。为此,承办法官马上警觉起来,向原告连问了三个问题:“请问原告,你说240万元是现金,那么这现金你是从哪个银行提出来的?事先有无向银行预约?还有你是用什么工具存放240万元现金的?”
谎言被当庭揭穿
原告阿慧被法官的3个问题给问愣了,半响才说是手下员工办的,具体细节不清楚。
承办法官细看原告提交的证据——原告帐户存取的明细清单,清单上记载2013年6月13日这天原告从银行取现600万元,承办法官当即宣布休庭,马上赶到600万元的取现银行进行查证,结果证实原告确实办理过600万元的取现手续,但该600万元提取后又立即分三笔存入了原告的另外一个帐户,并不是像原、被告所说的原告将240万元现金借给了被告。至此,一起240万元的虚假诉讼案随之浮出了水面。据了解,因为被告阿林的水电公司资产已进入司法拍卖程序,被告想将资产转移以减少个人损失,因此和原告阿慧一同策划了此起虚假诉讼案。承办法官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严肃批评,原告自行撤回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