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案件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8-19 09:27:48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8月19日讯(通讯员 叶吴生 程锐) 近日,开化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开化县城关镇江滨路南路体育馆路段查获37岁的张某驾驶的一辆丰田轿车后备箱内刀具一把,经鉴定该刀属管制器具。张某因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民警处以200元治安罚款,并收缴了该龙泉刀。
张某向民警表示,2014年8月12日他前往龙泉市出差,听闻龙泉宝剑天下闻名,加上自身酷爱收藏,所以就在当地一家生产龙泉宝剑的无名厂商处花400余元购买了一把精美龙泉宝刀,本意是想拿回家收藏,结果刚回到开化便碰上巡特警检查。
张某得知该宝剑属于国家管制刀具后非常后悔,并称不知道这样的刀具属管制器具不能携带,只因该刀好看而买来放在后备箱内。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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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作者:
通讯员 叶吴生 程锐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