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薄井盖”究竟归谁管
虽然存在机动车轧坏井盖的情况,但还是有居民提出质疑:机动车上人行道的情况各地都有,建设之初为什么就没有考虑到这种情况?是否存在偷工减料?
招投标信息显示,流芳一路(兴园路-高新五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由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建设,湖北益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项目中标单位,其中标价是1445.3218万元,道路长1234米。
带着上述疑问,《法制日报》记者致电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宣传中心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称:“这(指最薄井盖)不是我们的问题,已将工程移交给了城管局。”
记者提出想进一步核实有关工程验收等细节问题时,这位女性工作人员称,“已对省内媒体把这问题说清楚了”、“不愿再打扰工程部的领导,他们都很忙”。
《法制日报》记者随后致电东湖高新区城管局办公室,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否认了这一说法。
“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只是将道路移交到我们这边来了,但是井盖还没有移交。不管是哪种类型的井盖,都没有移交到我们这边来。”这名女性工作人员说。
针对两方说法不一的情况,《法制日报》记者来到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了解情况。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宣传中心一名男性工作人员介绍说,流芳一路破损的井盖是人行道上的井盖,符合国家标准;井盖也分为不同类型,污水、雨水井盖归建设局水务部门管理,公安交管井盖则归属于公安、交管部门,路灯井又是路灯公司在管理。
“从验收开始,谁家的井盖就由谁领回去,由他们自己管。”这名男性工作人员解释说,区城管局只是一个协调部门,出现问题之后,派人去现场核实甄别,然后再将这些信息转给责任单位。
“从验收到现在已有3年,包括从去年到现在,中间不排除这些井盖不是验收的那批井盖,这个很难说清楚;不排除每个部门负责的井盖自己有更换、维护,或者说更新、改动,这个我们不了解。”这名男性工作人员解释说。
记者查阅到,2013年1月9日,中共武汉市委机关报《长江日报》第五版刊发《武汉市市政协会2011年度“市政工程金奖”获奖项目及表彰单位》文章,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流芳一路(兴园路-高新五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获奖。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在武汉市市政协会公布的这份获奖名单中,共有20个项目获得“市政工程金奖”,其中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有5个。
在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宣传中心,记者遇到了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峰。
对“最薄井盖”一事,黄峰说:“我们都有检测报告,它(井盖破损)的根本问题在于,这一类井盖是安装在人行道上的,由于管理不善,车开上了人行道,把井盖轧坏了。”
“最薄井盖”如何通过验收
“最薄井盖”市政工程是如何通过验收的?4毫米井盖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从法律上讲,市政工程应该由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总体管理并组织验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戚建刚认为,“最薄井盖”的出现,有行政机关不作为的原因。如果完全按照国家标准做,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
“我国的法律、质量标准都是很严格、很完善的,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就是相关方面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去做。任何一个环节只要按照标准来,肯定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武汉理工大学土建学院副教授李顺国也表示。
“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建委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进行验收。”李顺国说。
对于如何避免“最薄井盖”再次上路的问题,戚建刚认为,政府部门是第一负责人,政府部门要行使好监管职能且要监管到位,而不能与企业合谋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