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说随团领队不是公司员工
昨日,高先生、李女士等七八名旅行团成员,来到位于高新区的西安天海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希望能对“备受折磨”的泰国行讨个说法。
李女士说,从泰国回来,她算了算,整个行程也花了1万多元,“并不是我们不舍得花钱,关键是看做事情的方式。我们是去旅游,不是去受侮辱的。”高先生说,他去泰国本来是想感受一下佛教文化,结果到头来,泰国的街道长啥样,都没机会仔细溜达。每天六七点就被喊起来去购物,有些购物点的大门还没开,他们就在外面等着。
该公司出境中心副总监李穗萍表示,领队李娟并不是他们公司的员工,而是在旅游旺季,他们请的外聘导游。“我们真的想不到这个领队的工作方式出现这样的问题,给我们的客人带来伤害。”
该公司副总经理李峰如就泰国行的遭遇向旅客表达了歉意,但他表示,由于这个团团费只有2000多元,刚够去泰国的机票钱,其实是包含一些自费项目的,可能门店在接受报名的时候没有给旅客说清楚。对于旅客提出的“全额退费”的要求,李峰如表示,将请示上级领导才能做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购物应平等自愿
高先生说,从泰国回来后,他们曾给西安市旅游局投诉过。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电话联系西安市旅游局投诉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旅游投诉除了初步打电话外,还需要提供书面投诉内容,提供行程单等材料,西安市旅游局接收后会和接团的旅行社联系,进一步确认投诉内容后,给旅客回复,受理期限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
昨晚,西安一家旅游社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0月1日新《旅游法》实施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旅游价格大增,境外团费成倍增长,很多旅行社都能做到零购物,不敢冒险,但在实际操作中也确实存在一定问题。
去年年底,国家旅游局发布的通知指出,旅行社在旅游活动中可以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应当按照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相当于给之前的零购物政策松绑,有旅行社也就逐渐恢复自费项目了。”上述旅行社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所有的购物都应当建立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