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疑遭入室强奸
6日下午,一名女子来到通乡派出所报案,称昨晚家里进小偷了,手机和200块钱被偷,自己还可能被强奸了,现在有人勒索自己。
这名女子叫李萍,今年35岁,住在香坊区热电街附近的平房,5日晚,她跟朋友喝了6瓶啤酒,22时40分才回家睡觉。一个小时后,回到家的丈夫把她推醒,说家里进小偷了,一检查,李萍的海尔手机和200块钱不见了,自己的短裤也被人剪断,这时,她才怀疑自己被入室盗窃的小偷强奸了。
李萍说,丈夫平时在外地打工,半个月回来一次,前一天刚回来,当天晚上就出去跟朋友吃饭了,“睡觉时,感觉好像有人碰我,但是我没在意,再加上喝多了,我以为是我老公回来了。”尽管家中被盗,李萍还可能被强奸了,但是两口子一商量,没丢什么太值钱的东西,说出去还挺丢人,就决定不报警了。
裸照被发朋友圈
就在李萍以为没事时,6日上午,一个朋友找到她,说在朋友圈看到她自己发的裸照。拿过朋友手机一看,确实是自己没穿衣服被人猥亵的照片。李萍立即用朋友的手机登录了自己的微信,删除了裸照。没多久,李萍十几岁的孩子找到她,“妈妈,你手机不是丢了吗,怎么还给我发短信呢。”
拿过女儿手机一看,发现有人说了一堆淫秽语言,还发了一张打不开的照片,标明是她的裸照。李萍立即发信息询问对方想怎么样。“我昨晚拍了4张照片,要想拿回手机,就再给我1000块钱。”对方还说,让李萍的继续跟他“交往”,否则就把裸照传到网上去,无奈之下李萍报警。
接警后,香坊公安分局民警展开了调查,他们让李萍假装同意用1000元钱赎回手机,并约定7日晚在一条铁路桥下见面。当晚,民警身着便衣赶到桥下,将一名可疑男子控制住,在询问时,被害人李萍赶到现场。看见李萍出现,该男子挣脱了民警控制,撒腿就跑,民警王学海追出400多米后,在胳膊被对方咬伤的情况下将其制服。
作案者竟是邻居
在铁路桥下,民警找到了李萍被盗的手机。在证据面前,该男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张军今年29岁,老家在绥化,一直在哈打工,跟女朋友租住在距离李萍家不到50米远的平房内。5日晚,他在街上溜达,在经过李萍家时,发现屋内开着灯,没拉窗帘,李萍穿着一条短裤在睡觉,上身没穿衣服。于是,他就用随身携带的铁扞子撬开房门钻进屋内行窃。
张军说,自己只是对李萍进行了猥亵,还拍了4张裸照,但是没有强奸对方。事后,觉得偷的钱太少了,就想找李萍多要点钱,没想到被警察抓了,而当日还是他的生日。办案民警说,张军入室偷盗猥亵时,李萍的公婆和孩子都在隔壁房间睡觉,张军还曾到她公婆房间拿剪刀,但是都没被发现。在李萍身上发现了张军的精液,可能涉嫌强奸。
警方介绍,在张军家中还发现了三部手机,其中一部手机已经找到失主,证实是夜间睡觉时被人偷走的,另外两部手机的来源正在核实中。目前,张军因涉嫌入室偷盗、猥亵、勒索、侵犯他人隐私被香坊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