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10月1日起,我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可以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了。此外,今年市本级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将从8月1日开始。
【缴存比例5%~12%】
据了解,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个体工商户缴存登记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本人身份证和本人银行结算账户。自由职业人员缴存登记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不高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
“开通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业务,让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受益人群更多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直以来,我市只对企、事业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缴存。从今年开始,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都可以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因达到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死亡等原因,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由本人、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