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频道7月15日讯近年来,衢江区来料加工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从事该行业。然而这一新型领域开始出现少数的不法分子,假借“来料加工”之名,签订不平等合同,谋取不法之财。
今年年初,衢州市衢江区的陈先生在网上看到了广州的一家公司发布的广告,面向全国急招合作伙伴加工一大批LED灯。陈先生心中一动,随后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自己企业的产品销量太好,供不应求,需要合作伙伴帮助生产,只要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就可立即签订加工合同。陈先生为此亲自跑了一趟广州,对方表现的十分客气与诚恳,不但带着陈先生实地考察工厂,还主动出示了营业执照、税务证等相关证件,并展示了企业的网站。随后在签订合同时,尽管对方公司要求让陈先生支付12000元的原材料押金让陈先生有点心生疑虑,但在对方的不断催促下,他还是在来料加工合同上签上了自己名字并支付了押金。
7月2日陈先生带着当时双方签定的合同、单据和加工好的货物去广州公司交货,该公司负责人提出必须先随机抽查50个样品,合格率达到百分之八十才会收货,并收走了陈先生手中的合同与单据。随后,该公司的检测人员拿了样品去了“检测室”,在陈先生完全未看到检测过程的情况下,告知陈先生检测的50个样品中有36个存在虚焊、漏焊、铜铂起翘的现象,合格率只有百分之二十八。该公司负责人称合同中有一条约定,不按照委托方的要求生产产品的,委托方有权拒收成品并扣除原材料押金。所以他们不但不会收陈先生的成品还会扣除他当时的留在这的押金,作为他们材料损失的赔偿。
陈先生顿觉被骗,随后与他们发生了争执,对方的态度开始急转直下,甚至以暴力相威胁。考虑到自己人生地不熟,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陈先生只有收下对方公司开给他的一张所谓产品质量验收单和清算双方所有费用的说明,回了衢江老家,并随后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工作人员认为该合同存在明显的漏洞,合同中“不按照委托方的要求生产产品”,表述过于模糊,且从未向陈先生出示过任何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存在合同欺诈的嫌疑。
通过查询,该“企业”并未注册登记,当初出示的营业执照也是伪造的。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陈先生决定到广州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来料加工经营户:一是签订来料加工合同之前,必须仔细审查对方的主体经营资格,查看对方有无合法有效的证照,警惕证照的真伪;二是加工合同应当附带产品验收标准或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否则验收时无章可循,合格不合格全凭对方“一张嘴”,受委托方的利益往往无法保障;三是正常的来料加工行为,受委托方无需为原材料支付任何费用,若对方要求缴纳“原材料押金”,往往都是为了在验货时扣除押金,与此类似的还有保证金、诚意金、信誉金等等;四是签订合同时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细致审核,尤其是对双方的责任条款更是要逐句推敲;五是要对合同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分析,若承诺“低投入”、“高回报”、“零风险”、“包回收”的,往往都存在猫腻;六是警惕面向全国招商、在网络或报纸等媒体大肆做广告的外地公司,为了生产的效率和成本,正常的来料加工基本不可能面向全国招收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