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返还 报销比例提高 本月起精神病人住院减负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7-09 15:37:29
7月1日开始,柯城区城乡医保精神病人报销比例提高了。在衢州市第三医院住院的柯城区城乡医保精神病人的医保支付标准,从原来的105元/床日提高到155元/床日,增加的50元/床日返还给病人,报销比例从原来的55%提高到了75%。
7月4日,柯城区航埠镇的周魏(化名)从衢州市第三医院出院了。周魏今年5月份开始治疗,住院52天,医疗费用共12142.97元,按照原本的报销比例自费金额为7012.18元,得益于此次调整,周魏最终只需要支付4082.97元。
一旁的李大爷也在帮妻子罗女士办理出院手续。由于抑郁症反复发作,罗女士已经是第二次住院了。据李大爷说,第一次住院是在3月份,住了28天,医疗费7000余元,按55%报销比例计算,自费3800元左右。第二次6月底入院,住了12天,虽然住院时间短,李大爷结算时发现自费金额越来越少了。“这都是沾了好政策的光,为我们老百姓省下不少钱!”李大爷说。
一直以来,由于柯城区、衢江辖区内没有精神病专科医院,患者只能按照市级医保报销比例报销,精神病患者就医消费结构不合理。为了减轻精神病人的家庭经济负担,帮助精神病人进一步治疗和康复,衢州市第三医院向柯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出提高报销比例的申请,并于今年6月20日通过,7月1日起开始执行。
“因为精神病患者具有病情反复发作的特殊性,需要反复住院,报销比例的提高对长期住院的病人意义很大。”衢州市第三医院男病区主任兰智勇介绍,许多精神病患者来自经济条件差的低保家庭,迫于固定报销的数额,一些辅助治疗和检查都得不到很好的开展,影响病人的康复情况。现在每天多出50元,自费也少了,这些都助推了精神病人的治疗和康复。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见习记者 腊莎 通讯员 刘江燕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