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离退休劳模津贴 全国劳模每月500元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7-05 16:35:28
笔者昨日从市总工会获悉,市政府近日下发文件,调整离休、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
据了解,我市调整目前已离休、退休并保持荣誉的劳动模范、省先进生产(工作)者、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誉津贴,其标准为:全国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500元;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400元;1956—1964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50元;市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00元;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20元。获得多项荣誉称号的,按最高一档标准计发荣誉津贴,不重复享受。
按文件规定,年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600元,省部级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500元,市级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300元。
以上标准的调整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各地出台的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高于以上规定的,可按原规定执行,发放按原渠道办理。
市总工会有关人士表示,我市调整离休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是体现党和政府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关心和爱护,让他们享受到更多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来源:
衢州新闻网
作者:
方利军
编辑:
黄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