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旅游频道 > 旅游新闻
中国驻泰使馆提醒中国游客切勿参加低团费旅行团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6-25 09:25:10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24日在其网站上刊文,提醒赴泰国旅游的中国游客切勿参加低团费旅行团,防止低价旅行团的消防陷阱。文章全文如下:

  6月以来,驻泰使馆接到几起中国游客求助案件,反映其跟团游泰途中被当地旅行社甩团,无法继续行程。以其中1家团组为例,据了解,该团团员均是湖北某保险公司的投保人,保险公司以“优惠客户”为名义,由湖北某辉旅行社出面组织客户游泰,行程6天5夜,报价每人1580元人民币。在抵泰游玩两天后,泰当地接团社要求团员追加费用,双方由此产生分歧,旅行社将50余名团员丢弃在路边,径自离去。带队导游作为团员和泰接团社的协调人,推诿责任,未发挥积极作用,不与当地旅行社沟通协商,反而将问题交由团员自己解决。团员气愤无奈之下,向使馆求助。

  这些无疑都是“零团费”、“低团费”甚至是“负团费”惹的祸。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避免旅游纠纷,新《旅游法》明文禁止旅行社组织低价团出境游。此案中,该团团员坦言明知旅行团报价低,还是参了团,心存侥幸心理。低价团费通常连正常往返机票都不够,又怎能支付餐饮、住宿门票等其他费用呢?为增加收入,确保盈利,当地接团社在游客到达泰国后,巧立名目,乘机增加自费项目、强制购物。如果游客表示不满,不愿接受旅行社类似安排,辱骂威胁甚至被甩团等情况难以避免。

  驻泰使馆提醒拟来泰中国公民选择有良好资质、守法经营的旅行社,参考合理价位报团出行,切勿贪小便宜找气受;事前签好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一旦出现纠纷,根据“境外纠纷、境内解决”的原则,回国后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使馆郑重呼吁旅行社,请严格遵守新《旅游法》,珍惜自身商业声誉,切忌有法不依、以身试法。

来源: 人民网-国际频道 作者: 记者 于景浩 编辑: 付念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