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有位高女士(化名),鼓起勇气做了隆胸术,结果胸是变大了,可胸部两侧高低不等,差了一厘米。
这一来,本就反对她隆胸的丈夫抱怨不止。
高女士一次次找医院沟通,可对于后续处理和赔偿,双方多次协商不成。无奈,她把医院告上了法庭。
昨天上午,嘉兴南湖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高女士没有回避,坐上了原告席。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生完孩子胸部变小
她花三万元做隆胸
高女士是新嘉兴人,34岁,在嘉兴生活十多年,孩子已9岁。虽已是妈妈,但她非常爱美。
法庭上的她,瓜子脸、大眼睛、柳叶眉、长卷发、皮肤也白,看起来像个大姑娘,只是脸色有点憔悴。
“生完孩子后,胸部变小了,身边有些小姐妹去隆了胸,效果挺好,我动了心。”高女士找了家整形美容医院咨询,“医生说整完后胸型会更好看,更丰满,更完美。”
虽然老公反对,但高女士决定做。
去年4月30日,她在嘉兴曙光医院做了假体隆胸术,花了3万多元。
一周后,满怀期待的高女士拆了纱布,本想高兴一下,可她却再也高兴不起来了。
她和姐姐都发现,两侧胸型不太对称,乳头高低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右胸效果正常,可左胸较右胸要低约一厘米。
高女士马上找到主刀医生,主刀医生采取了两个措施:一是抽取乳房里面的积液、接受烤灯治疗,另外一个就是用特制的胸衣托形。
“本来术后一周就要穿塑身衣,且一年内不准穿有钢托的内衣,可这件特制胸衣左边有钢托,右边没有,就是为了把左边的假体往上托。“高女士说,当时她每隔两三天就要去医院换绷带、抽取积液、烤灯,可一个月后,还是没有改观。
胸部两侧高低差一厘米
多次协商不成,她起诉医院
去年6月6日,嘉兴曙光医院医生带高女士去了上海长征医院门诊,经上海长征医院整形外科主任江华诊断,高女士双侧乳腺乳头高低不在同一水平,左侧乳腺下皱壁较右侧低1厘米,得考虑再次手术整形。
高女士怒了,她觉得手术失败了,是两边假体植入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导致乳头有高低。
随后,高女士找嘉兴曙光医院多次沟通协商,“他们之前称可帮忙联系上海的医生再次做手术修复,可对方因为风险太大,不愿做这个手术。”
双方对于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奔波了一年后,身心俱疲的高女士把这家整形美容医院告上了法庭。
被告律师说
她胸部本就不对称
高女士的诉讼请求中,要求被告退还医疗费30286.66元,并赔偿原告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3636.50元。
庭上,高女士的律师出示病历本、胸部术前术后的照片、上海长征医院的诊断证明、和院方的协商录音等证据。
但被告的律师不认可手术失败,称“患者认为受到损害,手术失败,但从法律上说,应由相关鉴定机构作出,而不是靠个人主观判断”。
被告律师还提出:一、手术前医院进行了风险告知;二、高女士胸部本身就有高低缺陷。
被告律师说,高女士在术前签了两份告知书,一份是乳房美容手术术前告知书,一份是整形美容手术术前告知及执行同意书。
“两份告知书都有风险提示,医疗手术本身有风险和不可预知性,还有肿胀、疼痛、出血、感染等并发症。”被告律师说,术前检查中,高女士本身就存在双侧乳头位置及乳房下皱壁不对称的情况。
原被告激烈辩论
双方同意去做医学鉴定
对于被告律师的说法,高女士气得脸都白了,她坚决否认自己的胸部原本就不对称一说。
对于提前告知风险的说法,原告律师提出,医院网站在对假体隆胸术的宣传上,只字未提手术风险、并发症等内容,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如高女士自身不符合手术条件,或医院无法满足要求,医院可以拒绝这个手术,还可在术前告知哪些状况是通过手术无力改变的,为高女士提供参考。”原告律师说,“作为专业美容机构,医院方如果认为单纯的隆胸手术不能解决问题,应该将此情况如实告知原告,但被告术前、术后都未提及。”
至于高女士的胸部是否手术前就不对称,还是手术没做好造成不对称,双方争论大半天。最后法官征求双方意见:“同不同意进行医学检验或者进行司法鉴定?“
对此,被告方同意;高女士和律师耳语了半分多钟,也点了点头。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真是花钱买罪受。“庭审后,高女士重重叹了口气说,原来她的胸围是82厘米,术后变成了88厘米,大了一点,但吃苦受气,还不对称,真的很后悔,“我想提醒爱美的小姐妹,整形千万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