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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警惕陷阱:隐瞒瑕疵 虚假承诺诱使交易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6-18 14:41:05

  目前,市场上的二手房源交易信息大部分来自于房产中介,消费者因缺乏专业知识和不熟悉交易程序、规则,很容易掉进“陷阱”。为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需谨防部分中介公司设下的几个陷阱。

  陷阱一:定金锁定交易,反悔即侵吞。

  在交易初期,买方有购房意向,中介公司则立即要求支付“诚意金”“意向金”等,规避“定金”的法律约束,试图预先把部分佣金收入囊中,进而锁定交易。消费者在缴纳该项费用时一定要索取相关的收据或发票,并专门签订该项费用的协议,约定责任,避免该项费用被侵吞。

  陷阱二:隐瞒瑕疵,误导消费者。

  对于中介提供的信息存在不实的情况,如中介故意隐瞒房龄、抵押、缺陷等,购房者往往签了合同后才知道存在不利因素,此时中介往往以“扣定金”来威胁,迫使客户继续交易。购房者应该对房屋多查看,多询问业主,尽量多了解房屋信息,并在合同中约定出现瑕疵责任分担,避免自己承担过多损失。

  陷阱三:虚假承诺,诱使交易。

  为促成交易,中介人员信口开河,做出虚假口头承诺,消费者往往缺乏有效的书面证据不能依法维权。对于工作人员的承诺,可以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由工作人员签字和中介公司盖章确认。对于工作人员含糊其辞,不愿签书面证明的承诺不予相信。

  陷阱四:炮制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中介公司利用含糊不清、剥夺消费者权利的霸王合同条款,强加买卖双方履约和违约责任,回避自身违约责任,预设收费陷阱等。消费者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于自己没有把握的内容可咨询专业人士,不要盲目签约。

  陷阱五:借“变通”操作为由,收取代理费。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当中,部分中介公司为使买卖双方满足房产交易条件,违法违规代办社保、完税等虚假证明,并趁机收取价格不菲的代办费。消费者应该向房管部门了解二手房办理流程及费用,清楚收费项目,可以自己办理的项目尽量自己办理,规避多缴费的风险。

来源: 生活报 作者: 编辑: 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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