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育大排档文化,香港不但拨款,还为此修改了法例。
晚上8时许,香港深水埗。相对高登商场、鸭寮街等心脏地带,基隆街本来就处于深水埗的边缘。老字号大排档强记,厨房由铁皮屋搭成,小炒充满镬气,出品是延续了几十年的风味,沙姜鸡、酱爆生肠、豉椒炒蚬、韮菜花炒鲜鱿、豉汁蒸鱼云、虾酱炒通菜都是难得的美味,价格在四五十港元左右,经济实惠。
最能体现港味的地道大排档,是香港市井百姓的陈年记忆。近日立法会小贩政策委员会就香港小贩政策如何改革进行讨论,立法会秘书处研究部同时公布了对台湾地区、新加坡、泰国和澳洲四地小贩政策的研究报告。而大排档保育,当然是绕不过的议题。
大排档,在食环署的官方表述中,称为街上固定摊位(熟食或小食)小贩牌照持有人。食环署代表指出,小贩为普罗市民直接供应日常生活所需,满足社会的需求,而很多顾客也可能认为街头买卖甚为便利。而大排档在香港源远流长,其代表的传统饮食文化已成了本地特色的一部分。
利益博弈下,港府决定重新签发一些最能代表香港文化的小贩牌照,其中就包括《舌尖上的中国2》中曝光的港式大排档。
大排档在香港有着悠久历史。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非常兴旺;至1970年代,数目减少。从上世纪50年代起,港府发出固定摊位小贩牌照规管,相比别的路边摊,大排档的牌照是一张大纸,需要装裱起来,挂在当眼位置,因而称为“大牌(大牌照)档(档口)”,后传入内地多写作“大排档”。在粤语中,“档(档口)”和“摊(摊位)”都有不固定或流动的意思,即位置或门市建筑物不是固定的商铺。
据食环署透露,截至去年底,香港仅余26家持牌大排档。为放宽大排档小贩牌照的继承和转让规定,港府规定,假如区议会支持继续让某大排档在原址经营,政府可考虑放宽其牌照的继承及转让规定,容许持牌人的直系亲属继承或承让牌照(以往只限配偶继承或承让),并可考虑向其他有兴趣的经营者签发新的牌照。最终中西区有9个大排档小贩牌照成功转让。
更早之前,为保育大排档,2005年香港立法会通过动议促请政府制订大排档文化承传政策。四年后的2009年,香港政府宣布大排档的保育方案,建议将大排档牌照由当时仅可转名给配偶,改为直系亲属均可接收,以免大排档在数十年后消失。
同时,食环署建议斥资约20万港元,为中环一带10个大排档进行保育工程,并鼓励档主自资更换檐篷及铺设煤气管道,以改善卫生环境。除提出保育大排档的建议外,食环署还主动联络全港约100个街头无牌工匠,如补鞋、钟表、理发匠等,协助他们搬入附近的固定小贩档,给他们“原地划位”发牌经营。
拯救大排档外,雪糕仔也是港府的目标。食环署透露,2012年4月签发新的流动小贩(冰冻甜点)牌照(俗称雪糕仔),已合共签发了61个该类新牌照。而截至去年年底,在这些新签发的流动小贩(冰冻甜点)牌照中,有16个牌照的持有人决定交回牌照或不再续期。
在香港街道随处可见的报摊,也属于小贩牌照管理下的摊贩。食环署表示,报纸杂志是持牌固定摊位(报纸)小贩获准售卖的主要物品。为方便消费者购买便利品,政府已把报摊可额外售卖物品类别的限制放宽。固定摊位(报纸)小贩现可在报摊额外售卖12类物品,当中以便利品居多。把报摊用作售卖这12类额外物品的总空间限制,已扩大至不超出摊档总面积的50%。
去年年中,报贩业界建议在报摊装设电子显示屏幕,借以宣传报摊出售的物品,并建议在报摊装设无线上网设施,为市民提供免费上网服务。食环署表示,政府现在已接纳这些建议。参与的报摊须符合相关发牌规定和条件,确保电力装置安全,同时避免对四周(包括行人和道路使用者)造成阻塞或滋扰。
立法会的研究报告发现,在台湾地区,“行政院”主计总处负责监察摊贩摆卖活动,根据最新的20 13年调查,摊贩摊位的数目已从20 0 3年的291064个逐步递增至2013年的318796个。
就业方面,摊贩摆卖活动在2013年涉及的劳动力估计为491883名摊贩,按摊贩家庭平均每户有4.2个成员计算,估计摆卖养活的人口合共超过100万人。此外,“行政院”主计总处的调查发现,越来越多大专毕业生近年以摊贩作为职业,他们在摊位业主总数中所占的比率,由2008年的7.2%上升至2013年的11.6%。
调查还发现,63%的摊位业主表示,他们在2013年赚取的收入超过新台币100万元(26.9万港元),当中约26%的摊位业主收入超过新台币200万元(54万港元)。摊位业主在2013年的利润率亦高达31.9%。
台湾小贩实施发牌管理,但要申领小贩牌要求很高,首先必须向台北市政府申请摊贩营业许可证。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必须已向当地的户政事务所设籍最少6个月,并必须符合下列任何一项规定:为低收入户家庭成员;现时持有摊贩营业许可证并计划为该证续期;有身体残障;年满50岁或以上、家庭赖其生活但无其他收入,以及在1984年以前曾为摊贩。而营业许可证的申请费用为新台币300元(81港元),有效期为3年。
新加坡在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把持牌小贩从街头迁往称为“街市及小贩中心”(简称“小贩中心”)集中管理。小贩中心现在已成为新加坡社会面貌的一部分。目前新加坡全国有107个政府营运的小贩中心。这些小贩中心大多位于公共屋邨或交通枢纽附近。
根据新加坡法例,在任何街道、处所或公众地方经营摊档的小贩,以及到处进行摆卖活动的流动小贩,均须持有小贩牌照。小贩牌照由国家环境局签发。合资格申请小贩牌照的人士须为年满21岁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截至2012年年底,新加坡共有14226名持牌小贩,当中13471名(或95%)在小贩中心经营业务,其余5%为街头小贩,在公众地方售卖各种货品如报纸、冰淇淋及其他较不易腐坏的食品等。
在新加坡,任何人未取得国家环境局发出的牌照而经营小贩业务,即属犯罪。任何人被裁定干犯上述罪行,会被判处最高5000新加坡元(3.09万港元)的罚款。再犯或其后干犯有关罪行可被罚款不超逾10000新加坡元(6.18万港元)或监禁不多于3个月,或两项罚则同时执行。
在泰国曼谷,街头小贩须向曼谷市政府登记,方可合法地进行其街头摆卖活动。已登记的街头小贩会获发牌照,有效期为1年,可予续期。2013年,曼谷有超过20000名已登记的街头小贩。已登记的街头小贩须就其占用的街道,每月向曼谷市政府缴付街道清洁及保养费。虽然在曼谷从事街头摆卖活动必须登记,但市内仍然有不少没有登记的街头小贩。
曼谷市政府把公众地方划给街头小贩进行其售卖活动。在曼谷,有数以百计的街头摆卖地方,遍布全市50个地区。然而,仍有不少街头小贩在未经认可作摆卖的公众地方营业。为处理街头摆卖所引起的卫生问题,曼谷市政府自2000年初起已采取措施,在每周指定一天为清洁日,禁止在该日街头摆卖。2013年,曼谷市政府把清洁日改为每隔1周的星期一。
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曼谷的失业率高企,以致出现一批新一代街头小贩。这些小贩原先是白领雇员,受过良好教育,却在金融危机期间被公司裁员。他们运用本身的商业和创业技能在市内开创自己的街头摆卖业务,以高端客为销售对象,务求赚取较高利润。现在曼谷的街头摆卖活动已不再主要是城市贫民的营生方式,同时也成为很多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所选择的职业。
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市,小贩可在政府营运或非政府营运的市集内经营,也可申请短期或长期牌照,在街道拍卖。墨尔本市政府支持和鼓励街头活动,借此促进该市的商业区及住宅区内多元化及优质的“街头体验”。但上述所有小贩摆卖均需向市政府申领许可证。
政府营运的墨尔本的维多利亚女皇市场是澳洲最大的露天市集之一,市场内有数百个摊档,售卖各式各样的货品,包括水果、蔬菜及一般日常货品。由政府依法成立的公司管理和发牌。牌照的有效期由双方协商,由1个月至6年不等。
非政府市集按周或在每月的选定日子营业,部分为每月甚至每季举办1次,新摊档小贩可于早上到市集进行实时登记。为避免因疏忽而须向第三者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市集经营者普遍会要求摊档小贩购买公众及产品责任保险。
除市集外,街头摆卖在墨尔本获得政府鼓励,政府通过发出许可证管理摆卖。许可证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长期许可证适用于在街上的小卖亭摆卖,这些小卖亭是由当地政府设计、兴建、拥有并负责保养。短期许可证适用于不超过12个月的街头摆卖活动。此外还有临时性街头摆卖可供申请。
立法会的研究报告发现,在台湾地区,“行政院”主计总处负责监察摊贩摆卖活动,根据最新的20 13年调查,摊贩摊位的数目已从20 0 3年的291064个逐步递增至2013年的318796个。
就业方面,摊贩摆卖活动在2013年涉及的劳动力估计为491883名摊贩,按摊贩家庭平均每户有4.2个成员计算,估计摆卖养活的人口合共超过100万人。此外,“行政院”主计总处的调查发现,越来越多大专毕业生近年以摊贩作为职业,他们在摊位业主总数中所占的比率,由2008年的7.2%上升至2013年的11.6%。
调查还发现,63%的摊位业主表示,他们在2013年赚取的收入超过新台币100万元(26.9万港元),当中约26%的摊位业主收入超过新台币200万元(54万港元)。摊位业主在2013年的利润率亦高达31.9%。
台湾小贩实施发牌管理,但要申领小贩牌要求很高,首先必须向台北市政府申请摊贩营业许可证。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必须已向当地的户政事务所设籍最少6个月,并必须符合下列任何一项规定:为低收入户家庭成员;现时持有摊贩营业许可证并计划为该证续期;有身体残障;年满50岁或以上、家庭赖其生活但无其他收入,以及在1984年以前曾为摊贩。而营业许可证的申请费用为新台币300元(81港元),有效期为3年。
新加坡在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把持牌小贩从街头迁往称为“街市及小贩中心”(简称“小贩中心”)集中管理。小贩中心现在已成为新加坡社会面貌的一部分。目前新加坡全国有107个政府营运的小贩中心。这些小贩中心大多位于公共屋邨或交通枢纽附近。
根据新加坡法例,在任何街道、处所或公众地方经营摊档的小贩,以及到处进行摆卖活动的流动小贩,均须持有小贩牌照。小贩牌照由国家环境局签发。合资格申请小贩牌照的人士须为年满21岁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截至2012年年底,新加坡共有14226名持牌小贩,当中13471名(或95%)在小贩中心经营业务,其余5%为街头小贩,在公众地方售卖各种货品如报纸、冰淇淋及其他较不易腐坏的食品等。
在新加坡,任何人未取得国家环境局发出的牌照而经营小贩业务,即属犯罪。任何人被裁定干犯上述罪行,会被判处最高5000新加坡元(3.09万港元)的罚款。再犯或其后干犯有关罪行可被罚款不超逾10000新加坡元(6.18万港元)或监禁不多于3个月,或两项罚则同时执行。
在泰国曼谷,街头小贩须向曼谷市政府登记,方可合法地进行其街头摆卖活动。已登记的街头小贩会获发牌照,有效期为1年,可予续期。2013年,曼谷有超过20000名已登记的街头小贩。已登记的街头小贩须就其占用的街道,每月向曼谷市政府缴付街道清洁及保养费。虽然在曼谷从事街头摆卖活动必须登记,但市内仍然有不少没有登记的街头小贩。
曼谷市政府把公众地方划给街头小贩进行其售卖活动。在曼谷,有数以百计的街头摆卖地方,遍布全市50个地区。然而,仍有不少街头小贩在未经认可作摆卖的公众地方营业。为处理街头摆卖所引起的卫生问题,曼谷市政府自2000年初起已采取措施,在每周指定一天为清洁日,禁止在该日街头摆卖。2013年,曼谷市政府把清洁日改为每隔1周的星期一。
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曼谷的失业率高企,以致出现一批新一代街头小贩。这些小贩原先是白领雇员,受过良好教育,却在金融危机期间被公司裁员。他们运用本身的商业和创业技能在市内开创自己的街头摆卖业务,以高端客为销售对象,务求赚取较高利润。现在曼谷的街头摆卖活动已不再主要是城市贫民的营生方式,同时也成为很多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所选择的职业。
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市,小贩可在政府营运或非政府营运的市集内经营,也可申请短期或长期牌照,在街道拍卖。墨尔本市政府支持和鼓励街头活动,借此促进该市的商业区及住宅区内多元化及优质的“街头体验”。但上述所有小贩摆卖均需向市政府申领许可证。
政府营运的墨尔本的维多利亚女皇市场是澳洲最大的露天市集之一,市场内有数百个摊档,售卖各式各样的货品,包括水果、蔬菜及一般日常货品。由政府依法成立的公司管理和发牌。牌照的有效期由双方协商,由1个月至6年不等。
非政府市集按周或在每月的选定日子营业,部分为每月甚至每季举办1次,新摊档小贩可于早上到市集进行实时登记。为避免因疏忽而须向第三者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市集经营者普遍会要求摊档小贩购买公众及产品责任保险。
除市集外,街头摆卖在墨尔本获得政府鼓励,政府通过发出许可证管理摆卖。许可证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长期许可证适用于在街上的小卖亭摆卖,这些小卖亭是由当地政府设计、兴建、拥有并负责保养。短期许可证适用于不超过12个月的街头摆卖活动。此外还有临时性街头摆卖可供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