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月组织卖淫2800余次,违法所得170余万 衢州首例特大组织卖淫案审结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6-17 15:11:07
位于市区世纪大道上的一家“紫金皇廷”养生会所,开张不到半年,生意不错。6月13日下午,随着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我市首例特大组织卖淫案,这家养生会所的内幕被揭开。
经查,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该养生会所共组织人员提供卖淫服务2800余次,违法所得170余万元。
2012年5月,周某、肖某以各占70%和30%的股份比例共同出资250万元,开办了“紫金皇廷”养生会所,他们招来方某当总经理、袁某当副总经理。
不久后,周某、肖某和方某在会所筹建办公室共谋招募卖淫人员提供卖淫服务。
同年9月,会所开始试营业。肖某、袁某从福州找到自称“周燕”(身份不详)的人,商定由周燕提供卖淫人员在会所提供卖淫服务,卖淫所得三七分成。
由于试营业期间业绩不佳,经过商议,会所确定了“到各出租车停靠点给司机发放名片,由司机带客到推拿部嫖娼消费,并给予司机每客100元提成”的营销策略,后袁某带领前台接待人员多次到市区大润发、嘟嘟加油站等地给出租车司机发放名片。
2012年11月,贾某成为会所的法人代表,撤销所有正规足浴项目,堂而皇之地做起了卖淫服务。短短两个月后,2013年1月24日晚,侦查人员当场查获会所的卖淫违法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肖某等6人通过招募、管理等手段,组织他人进行卖淫,均已构成组织卖淫罪,属共同犯罪,并均属实施组织他人卖淫情节特别严重,一审判处15年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没财产;而其内部11名员工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也已判处相应刑期及罚金。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徐颖之 通讯员 张旭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