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苹果公司被深圳唯冠公司以商标侵权起诉之后,美国另一大世界500强公司Qualcomm,也就是俗称美国高通公司,遭遇到中国高通公司维权起诉。Qualcomm公司在中国被熟知的是其“高通”品牌,小米、中兴、联想手机的用户手机里面的芯片很有可能就来自“高通”。美国“高通”进入中国市场16年了,但是让很多消费者没有想到,在此之前,一家土生土长的中国高通早已存在,并注册了商标。
近日,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宣布,就美国Qualcomm在中国使用“高通”字样造成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人民币1亿元。目前该案件已经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立案。
这场官司的原告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同步注册“高通”商标,主打产品是汉卡业务,曾与联想、金山齐名。被告美国QUALCOMM公司,世界知名手机芯片公司,1998年进入中国市场后,开始使用“高通”字样作为其产品和服务的商标。根据我国新《商标法》规定,认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条件包括: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那么,美国“高通”的芯片与上海高通的汉卡是否属于相同或近似商标呢?
上海高通的代理律师杨宇宙:汉卡是我们90年代时候就开始的一种产品,也是一个半导体集成电路的产品,随着半导体的工艺升级,现在汉卡已经升级为字库芯片。我们认为这个字库芯片和对方的处理器相似,因为Qualcomm这个处理器商品如果要正确使用商标的话,它的申请类别也是会在我们商标的0901这个群组里面。
我国注册商标申请分为45大类,杨宇宙认为,双方的核心技术同属第9大类计算机和数据处理装置,因此构成侵权。此外,对方的产品和服务对上海高通已经在第38类注册的商标也构成侵权。
杨宇宙:我们在38类上有高通的全文字商标,就高通这两个字,因为美国Qualcomm这个大家都知道,他所有的产品,他所有的服务,他这些东西,基本上都是跟通讯相关的,所以说他的这些硬件产品也好,他的软件产品也好,还有他提供的服务也好,进我38类高通这个商标,所指定的服务,是构成类似的商品和服务。
杨宇宙指出,对方使用“高通”作为商标或者字号广泛使用,这本身也是侵权行为。
杨宇宙:他们的网站上、他们的官方微博上、他们的官方博客里面,大量出现了单独的高通。作为单独使用我们理解为就是一种突出性的使用,包括高通公司包括美国高通公司,包括他各种各样的高通公司,这是一种把字号突出使用的行为,我们认为他也是侵犯商标权的。
杨宇宙表示,此案有两个被告,包括美国QUALCOMM公司和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高通此次起诉,要求美国QUALCOMM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全面停止使用一切“高通”字样;此外还要求其赔偿侵权损失费1亿元人民币。
杨宇宙:这个金额是我们暂计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商标法的规定,赔偿额可以根据我们的损失,也可以按照对方的获利来计算。对方到底现在获利多少,因为对方是个美国公司,我们现在还没有办法完全精确的结算出来。但是我们考虑到几个因素,第一个就是美国Qualcomm公司2013年的年报显示全球的总收入是249亿美金,其中有49%的收入是来源于中国大陆地区,因为他在中国大陆地区高通是他的一个主要的一个商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先提出一个亿的这样一个损失。那么具体根据这个案件的进展,可能我们也会进一步的调整,应该是不会降低的,因为我们觉得对方侵权获利远远不止这一个亿。
根据媒体的报道,对于上海高通的诉讼,美国Qualcomm在回复邮件当中表示说:“公司已获知此事,并于近期收到了相关法律文件。公司会在法律的框架内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