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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互保”危机 东方证券IPO三忧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5-29 15:32:10

  4月22日晚间,东方证券在证监会网站预披露了招股说明书。距离其2001年首次提出上市计划,已经过去13年之久的时间,在两次失利“三年持续盈利”的上市公司标准之后,东方证券此番携10亿股的巨额拟发行数量三度冲关IPO.

  招股书显示,东方证券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10亿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8.93%。按照公司2013年每股收益0.24元的标准和目前券商行业加权平均市盈率计算,东方证券此次首发的募资额度将达60亿-70亿元。这一金额为公司2013年度营业收入32.88亿元的两倍之多。

  在此之前,公司的两次IPO终止皆因业绩亏损。2003年10月,东方证券正式成立,2005年,处于IPO酝酿期的东方证券净利润亏损3168.55万元,试水IPO无功而返;2007年,东方证券再度启动的上市计划又被2008年8.8亿元巨损所打断,其中公司自营业务亏损金额高达21.21亿元。

  巨额的财务亏损使东方证券的盈利能力遭受质疑。今年4月,第三次尝试IPO的东方证券将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全部放在了“补充公司资本金”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上。公司将借上市“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然而时代周报记者查阅招股书发现,公司主要经营的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均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大的风险。公司2008年出现的亏损也与当年全球金融危机有着较大的关联关系。报告期内的2012年和2013年,公司主要业务之一的经纪业务净收入已较期初2011年出现小幅回落,投资银行

  业务收入也有明显下滑。

  2011—2013年,上证指数成交量涨幅分别为-29.29%、-45.73%和28.38%,未来证券市场的走向或将延续较大波动,通过“三年”考验期的东方证券,其盈利与抗风险能力仍需接受市场的长线考验。

  高风险业务依赖

  东方证券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等。其中公司自营业务收入占比最高,在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了31.66%、52.68%和65.69%,在收入贡献度上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时代周报记者查阅招股书发现,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公司自营业务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系统性风险。“虽然股指期货的推出为市场提供了一种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的手段,但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对冲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尚不能完全有效地规避系统性风险。”二级市场证券价格的异常波动会给公司自营业务带来较大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

  公司另一主营业务经纪业务,也主要取决于客户证券交易量和交易佣金率水平,该两项均与证券市场行情高度关联。招股书显示,2011年至2013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分别为10.65亿元、7.38亿元和10.23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39%、30.99%及31.12%。作为第二大收入来源,公司的经纪业务收入在2012年和2013年出现小幅回落,该项业务的收入占比也出现一定程度的减少。

  除此之外,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更是在报告期内的近两年出现明显下滑。招股书显示,2011年、2012年及2013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分别为4.45亿元、2.15亿元及2.28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29%、9.02%及6.94%。公司2012年和2013年在该项业务上的收入大约仅为其2011年的一半。

  整体来看,东方证券的收入增长多来自自营业务一项,而该项业务曾在2008年出现超过20亿的巨额亏损,严重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经纪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相较之下表现平平,在报告期内未出现明显提高,公司的收入格局只能在三年里向自营业务这一“风险”支柱加剧倾斜。

  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向时代周报记者指出:“这两年股市成交量低迷,经纪业务普遍处于微利或亏损的状态,东方证券的投行业务又因IPO暂停一年多的时间表现很差。收入下降主要还是A股低迷导致的,券商是靠天吃饭的行业。”

  子公司高额亏损

  报告期内,东方证券拥有13家控股子公司和5家参股子公司。其中东方证券与花旗亚洲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资投行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在2013年出现7519.86万元的大额亏损。

  东方花旗是东方证券、花旗集团和花旗亚洲在“证券承销和投资银行业务”方面进行合作,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和经营的合资投行公司,注册资本为8亿元人民币,其中东方证券出资5.33亿元,出资比例66.7%,花旗亚洲出资2.67亿元,出资比例达33.3%。

  时代周报记者查阅招股书发现,东方花旗自2012年6月至报告期截止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变更了业务范围、取得换发牌照,并与东方证券签署了业务区分协议。双方约定,东方证券经营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证券承销业务,如两年内东方花旗尚未取得经营此类业务的资质或做好相关准备,“区分”期限将展期一年。

  除此之外,东方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也在2013年出现3488.67万港元的净利润亏损。招股书显示,该公司为投资控股型公司,不从事具体业务。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东方金融香港合并报表净资产为港币2.23亿元,亏损额度占到净资产的15.67%。在2010年东方金融成立之初,该子公司注册资本尚为港币6亿元。

  东方证券所有的子公司多从事期货、证券资本投资、证券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母公司相关领域业务。时代周报记者查阅招股书发现,公司列出经审计合并报表净利润的七家控股子公司中,仅4家在2013年实现盈利,其中还包括净利润仅有64.83万元的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参股的5家子公司中,只有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现亏损,2013年净利润为-1532.63万元。从事基金业务的两家子公司—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则分别实现2.69亿元、1.52亿元的净利润高收入。

  杨德龙认为,从收入来看,这两家基金公司表现不错,“一般大的基金公司能达到3亿—4亿元的净利润,一般的基金公司能超过1亿元就很好了。”

  券商陷“互保”危机

  招股书显示,东方证券与光大证券

  在2007年9月双方互相签署了承销与保荐协议,互相提供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承销与保荐服务。

  早在2009年8月,光大证券就在东方证券的保荐下成功发行上市。东方证券从中获得承销费1.64亿元和5448.8万元的保荐费,合计2.23亿元。

  而东方证券由于在2008年出现经营亏损,撤回了IPO申请,上市进程搁置七年之久。此次IPO,东方证券再次聘请光大证券担任承销与保荐机构,双方于2011年7月签署上市辅导协议,并于2012年3月签署了保荐协议与承销协议。

  连番“互保”的两家券商引发多方猜疑。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保荐机构是企业IPO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中介机构,起到引导企业走向资本主义市场、把关投资项目质量的左右,肩负重大责任。两家券商互保互荐形成利益共同体,其中的利害关系或难撇清。

  尽管东方证券在招股书中解释:“经核查,本公司与光大证券之间不存在股权关系和关联关系。”但时代周报记者查阅招股书发现,报告期内,双方存在多项商业利益关系。其中包括东方证券与光大证券控股的光大保德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的交易:代理销售其发行的金融产品、向其租出证券交易席位等;以及与光大证券、光大银行

  、光大永明人寿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的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利率互换等交易。

  一位投行人士表示,“互保不存在法律问题”。实际上,券商互保已经屡见不鲜。从2011年广发证券

  在国信证券的保荐和承销下完成120亿元的定向增发,到2012年中原证券和山东券商齐鲁证券签订IPO相互保荐协议,券商“互保”模式已经渐渐开启。

  从全球来看,保荐人要同企业达成协议,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市,并对申请人适合上市、上市文件的准确完整以及董事知悉自身责任义务等负有保证责任,通常所负的保证责任存在一个较长的时间限制,我国香港地区的创业板

  ,保荐人的责任要延续到发行人上市后的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之内。

  “互保”模式将券商区别于其他上市公司,在IPO的项目中利用自身行业优势“合作”,所谓的“保证责任”或难让人信服。

  杨德龙则认为该种合作主要还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表现,他说:“券商之间主要还是为了互相盈利,互相保荐对券商来说是互惠互利的事,中间是否会出现猫腻要视具体操作而定,一旦出现违规一定会秋后算账。”

来源: 东方财富网 作者: 编辑: 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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