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教育频道 > 教育新闻
 上海大学生为亚信晚会伴唱“东方小夜曲”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5-21 11:25:40
  昨晚8点多,华东师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的袁同学整理了一下服装,拥抱了身边的同学:“加油!”她和另外47名伙伴很快就要登上上海大剧院的舞台,为台下就坐的各国政要贵宾以及国际组织负责人表演。

  当晚,亚信峰会文艺演出在上海大剧院举行。华东师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作为全国高校学生艺术团队的唯一代表,同时也是全场演出中唯一的非专业团队,参演有“东方小夜曲”之称的中国民歌《小河淌水》,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合唱团一起,为廖昌永、魏松、杨光、刘恋等著名歌唱家进行无伴奏伴唱。

  现场:没有音乐,只有歌声飘荡

  昨天登场的这支男生20人、女生28人的团队,是此次演出中全国高校学生艺术团队的唯一代表,同时也是全场演出中唯一的非专业团队。

  璀璨的灯光下,天籁之音,缓缓唱响。袁同学知道,台下就坐的是各国政要贵宾以及国际组织负责人,一个月来设想过无数次的场景在这一刻变成现实,但在那一刻,她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要把这首歌唱好,把最美的中国韵味唱给全世界听。没有伴奏音乐,只有那此起彼伏、悠扬优美的歌声,在大剧院内环绕、飘荡。

  一曲终了,指挥投来赞赏的眼神,袁同学难抑内心的激动。“那一刻,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能够为祖国做些什么是件很幸福的事情!在祖国荣誉面前,我们排练的辛苦都不算什么!”

  回到后台,同学们仍止不住激动的心情,他们纷纷表示,“虽然排练很累,牺牲了许多休息时间,可是能和这么多国内顶尖的团队同台演出,还是觉得非常荣幸。”“这次演出的规格是我参加合唱团以来最高的。得知有诸多领导人出席的时候,有一点激动,同时也很紧张。”

  团队:80人都不是音乐科班生

  昨天一早,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团合唱团,作为全国高校学生艺术团队唯一代表参演亚信峰会文艺演出的消息,就在不少高校师生的微博、微信上热传。

  为什么一所高校合唱团能成为如此重要演出中唯一的非专业团队?不少人在评论里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其实,在高校“艺术圈”中,华东师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可谓“大名鼎鼎”。这个约80人的团队集中了来自金融、法律等多个院系的音乐爱好者,从大一到研三都有,唯独没有音乐专业的科班生。平时的训练时间固定在每周日下午到晚上,不同专业、年龄的音乐爱好者们汇聚在一起,唱响天籁之音。

  正是这份坚持,让华东师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多次在大学生艺术展演中拔得头筹,所获荣誉不计其数:2005年获首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合唱专场一等奖、2006年获第四届世界合唱混声青年组金奖、2009年获悉尼国际音乐节金奖、2012年获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合唱一等奖、2013年获维也纳金色大厅“中国情——中国音乐会”演出金奖……

  此外,华东师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还多次与上海交响乐团、上海爱乐乐团等知名交响乐团和指挥家合作,并在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等众多重要演出中承担合唱任务。

  排练:9天封闭联排

  此次该团参演的曲目是有“东方小夜曲”之称的中国民歌《小河淌水》,同学们之前曾练习过这首民歌的原版,所以并不陌生。在整个排练期间,编曲改了8版,最后正式演出的一版是四五天前确定的。

  自从接到演出任务的通知后,合唱团的同学就开始了紧张的排练。5月1日至9日,80名同学与上海芭蕾舞团、河南塔沟武校、新疆军区文工团等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团队一起,在昆山保利剧院进行了9天的封闭式联排。5月11日起,又转战上海大剧院,开始了更为紧张、也更为严格的彩排。

  为了保证演出质量,给亚信峰会奉献一台高水准的晚会,合唱团的同学不辞辛苦地每天进行排练,最高峰的时候,他们从早上9点一直练习到次日凌晨。由于训练期正赶上期中考试,不少同学见缝插针,用零散的休息时间复习课业,并采用错峰考试的办法,排练结束后从上海大剧院赶回学校考试,随后再连夜赶回。同学们的坚持与专业获得了认可,排练时的优异表现也一再获得导演组的高度称赞。尽管在最后的联排期间,导演组为了节目整体效果需要,对人数进行了删减,不少同学因此失去了最后登台的机会,但作为一个团队,未能登台的同学仍积极参与其中,为伙伴加油鼓劲。(晨报记者李星言)

来源: 新闻晨报 作者: 编辑: 付念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