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消费频道 > 食品安全
山西朔州:举报食品安全隐患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5-13 16:22:32
  山西省朔州市政府最新出台了《朔州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实施方案》,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后朔州市民举报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方案》将食品安全隐患分为特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较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四种级别,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的配合情况,将举报分为一级举报、二级举报、三级举报和四级举报,根据举报的食品安全隐患分级和举报级别不同,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特大安全隐患一级举报,奖励10万元;重大安全隐患一级举报,奖励5万元;较大安全隐患一级举报,奖励2万元;一般安全隐患一级举报,奖励0.2万元。各等级对应的二级举报奖励金额为一级举报的60%;三级举报奖励金额为一级举报的30%,四级举报奖励金额为一级举报的10%。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员,可适当提高奖励额度。

  举报人可以通过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陈述或其它形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尽可能地向举报受理部门提供被举报人危害食品安全的具体违法行为、人员、时间、地点、见证人等重要证据及其调查线索,举报时应注明本人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

  另外,实施奖励由专门的奖励发放管理机构负责,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人情况公开或泄漏给被举报单位或其他无关人员,违者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来源: 中国广播网 作者: 记者 李楠 记者 崔小林 编辑: 付念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