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对外通报,通过对今年2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进行抽查监测,发现12起严重违法广告。在我们周围,类似的医药、保健品广告及其营销活动,举不胜举,一刻也没消停过。
食品生产领域,广州市质监局食品专项组近日公布了对该市企业2014年日常抽查结果。其中,广东省粮油储运公司生产的裕丰牌花生油邻苯二甲酸二丁酯(mg/kg)达到97.8,国家标准值是≤0.3,超标326倍。据了解,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即俗称塑化剂,长期大量摄入可能会导致肝癌。在饮用水方面,广州市裕龙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甘龙牌饮用天然净水菌落总数超标3100倍。
食油致癌物超标326倍,怎么形成的,让人多有不解。超标十倍、八倍,可以推说工艺不严所致;超标300多倍,要么不具备起码的生产工艺条件,要么不拿国标当回事,只要企业得利就敢肆意而为。菌落总数超标3100倍,还是现代工厂生产的纯净水吗?水沟池塘里随便舀起一勺,也未必细菌这么多。
这样的食用油,吃多少、吃多久才算“长期大量摄入”,才会导致肝癌,专家没有详解。但可以肯定,致癌物超标326倍是一个不小的隐患,正一天天吞噬着食用者的健康,一步步抵近患癌的可能。同样不可想象,喝着菌落总数超标3100倍的纯净水,人们的肠胃会与细菌和谐相处,身体不会因此受伤害。
长期以来,食品安全不尽如人意,食品安全隐患层出不穷让人担忧。农药残留、菌落总数、致癌物超标等等,让人弃之不能、食之有害。民以食为天,怎样除去这个“天”上的一片乌云,不仅对政府治理,也是对社会智慧的考验。应该说,立法与政府日常监管已经起步(比如抽查、曝光等),但严格执法、严肃处罚却相对滞后。有法不依,或者执法轻描淡写,企业违规违法生产成本过低、收益过高,可能促使企业由一次性的侥幸,转向常态性的恣意妄为。一种违规违法生产的伪劣假冒食品、药品轻松过关,就会让千万家企业群起而仿效。
医药、保健品广告也是如此。法规要求很明确,执法环节很稀松,企业敢拍胸脯,媒体就敢跟着打包票;患者大把的钞票换来虚假的疗效,谁也不心疼,谁也不负责,你好我好有钱一起赚。倘若无论是广告发布主体,还是提供广告平台,只要是虚假广告,就得依法承担经济处罚;假冒高效的药品、保健品一经售出,患者就可参照相关法律诉双倍的经济赔偿,有哪家媒体或企业还敢贸然涉足这个领域“捞快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