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恩师送房“嫁”女儿 女婿成名教授后离婚反目成仇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4-23 10:32:19

  陈教授是杭州一所知名大学的教授、博导,在研究领域内也有一定的影响力,45岁不到就能达到这些成就,前途曾被大家看好。可是,昨天上午,他却因涉嫌妨害作证罪,在杭州西湖区法院接受审判。

  将陈教授推向刑事被告席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前妻陶女士。她向检察机关举报,陈教授为离婚时多分财产,虚构了377.5万元的巨额债务。

  陈教授与陶女士的婚姻,曾是校园里广为流传的师徒佳话:陶女士的父亲是陈教授的导师,导师不仅将爱女嫁给了爱徒,还让女儿跟着陈教授去英国留学工作整整十年,女儿女婿回国后,导师还资助夫妻俩在杭州买了房子。师生佳话变成誓不两立,让人嘘唏不已。

  爱徒变成女婿,曾被传为一段校园佳话

  站在被告席上的陈教授很斯文,手中抱着一摞诉讼材料的文件夹,说起话来吐字清晰,表达非常有条理,但不时因未征得法庭允许和检察官抢话,被法官训导。

  陶女士在开庭前一度出现在旁听席上,可由于她是证人,按规定不能旁听庭审而被劝离法庭。

  陶女士父亲、陈教授的导师已经70岁了,将近6个小时的庭审,他完完整整地旁听完,没落下一分钟。

  陈教授是导师的爱徒,网上可以查到不少两人联合署名的论文。工作之外,导师对这个爱徒生活上的关心也是无微不至,有意招他做女婿。1995年11月,陈教授与陶女士登记结婚,婚后第二个月陈教授就到英国去留学,半年后陶女士也到英国陪读。2005年俩人相继回国,还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2006年,导师又资助了这个家庭58万余元,在杭州购买了一套公寓。陈教授先后在杭州开了两家公司,让导师和妻子担任法人代表,他自己主要负责技术工作。

  这个故事,曾被传为一段师生佳话。

  一场离婚官司,曾经导师、爱徒、爱妻都成冤家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时这对夫妻的资产有上千万。可是在2010年6月,陈教授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时要求对家庭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双方离婚的原因,辩护律师不愿多说,只是表示,陈教授和母亲十多年没一起过春节,2010年春节陈教授把母亲从老家接到杭州但遭到妻子反对,由此双方矛盾激化。也有知情人士透露,陶家人曾经说过,陈教授外面有其他的女人。

  在离婚官司中,陈教授的导师先后多次将陈教授告上法院,催讨买房款和其他借款。

  官司一打就是很多年,仅离婚诉讼就经历了两年多时间,让陈教授和导师一家成了冤家。

  陈教授在法庭上说,在离婚前后,他发现自己经常被陶家人监控跟踪。他还报过警,在警方的调解下,陶家人写下保证书,不再骚扰陈教授的工作生活。

  此外,陈教授还提到,自己曾经想将挂在导师和前妻名下的两家公司转让,但导师转移了公司的账册和财务章,并转走了公司账上170万元左右的现金,他已向相关部门控告导师职务侵占。

  两笔“巨债”,年轻教授深陷虚假诉讼刑事指控

  也就是在打离婚官司时,2012年1月6日,陈教授在上海突然被杭州西湖警方抓捕。原来,2011年7月,陶女士向杭州市检察院控告陈声为了离婚时多分财产,伙同上海人杜某制造虚假诉讼、虚构债务。

  原来,2011年3月3日,一名律师持杜某签名的委托书和起诉状,向杭州西湖区法院起诉,以民间借贷为由向陈教授催讨两笔分别为250万元和127.5万的借款和其他利息损失。

  律师手里有陈教授和杜某双方签字的借条。可陶女士说,她从未听说过有这两笔借款。

  因为陶女士的举报,杭州西湖区警方立案侦查。杜某被抓后,很快承认自己提供账户,为陈教授的250万元、127.5万元“借款”走账。杜某说,他没有借过钱给陈教授,他只是在委托书和起诉状上签了字,至于后面谁请的律师、谁支付的律师费和诉讼费,他都不清楚。

  正是由于杜某的证言和相关证据,检察机关认为陈教授已涉嫌妨害作证罪,并对陈教授提出了刑事控告。

  “我和杜某只见过一面,互相并不是很熟悉。”在昨天的庭审上,陈教授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都持有异议,认为自己是无罪的。

  他说,在离婚诉讼期间,公司无法转让,他又想继续经营公司,就找亲戚朋友借钱用于发工资和还供应商货款。但正是因为在打离婚官司,怕到借来的钱被认成是要分割的财产,才找杜某走账的。

  庭审从昨天上午九点半,一直持续到下午三点半,审判长表示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