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消费频道 > 食品安全
李锦记全力践行“食品安全” 守护消费者权益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4-15 14:58:13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对百姓持续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国家领导人在政府工作中指出,要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甚至基层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严守法规和标准,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有着126年食品制造经验的调味品民族品牌李锦记认为,三个“最严”的表述,展现了政府整治食品安全的决心。在食品安全方面,李锦记希望通过分享自身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百年经验和执着,积极带动其他食品企业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自律与进步,通过食品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活动等,树立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携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媒体、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共同打造安全安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李锦记酱料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李惠中表示:“食品安全是食品制造企业必须放在首位的企业社会责任,大企业更加要严格要求自己。李锦记的品质管理理念‘100-1=0’,100减1等于0而不是99,通俗地说,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我们不能对质量问题进行妥协。一丝一毫的失误,都会导致最终结果为0分。李锦记要时刻恪守‘食品安全’的企业道德,并以‘品质致臻’作为目标不懈地追求精益求精。”

  作为调味品行业的领军企业,李锦记秉承“思利及人”的核心价值观,始终以食品安全为企业首履责任,正是因为对高品质的百年坚持和不懈努力,李锦记从一个蚝油家庭小作坊,发展成为拥有220多款产品、行销五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化规模生产集团。李锦记安心安全、美味放心的产品不仅广受消费者的喜爱,还获得了一系列严苛的国家级活动的选用:2008年,李锦记成为北京奥运会酱料供应商;2010年,李锦记酱料产品继续服务于上海世博会。2012年,李锦记入选航天食品,成为“神舟九号”载人宇宙飞船航天员佐餐酱料;2013年,李锦记被中国航天基金会选定为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再度成为“神舟十号”载人宇宙飞船宇航员使用酱料。

  李锦记努力践行“食品安全”

  李锦记秉承“食品安全”为首履责任的企业公民责任感,在百年品质实践下,创新地提出“100-1=0”品质管理理念,以食品安全零缺陷来自律,实现了真正的“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安全控制。对种植采购、原料运输、原料清洗、原料加工、全程不经人手的生产过程、成品分装、成品运输、上架销售、售后服务等环境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为确保原材料供应的食品安全,李锦记甚至对大宗农产品采用李锦记基地种植的模式,派专人驻守种植农地,以确保万无一失。

  同时,李锦记通过完善的品质控管体系。对原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生产卫生、环境、管道设备等进行严格的把关。李锦记产品生产过程有30多道生产工序、200多个质量控制点,全程不经人手,严谨的生产工序确保整个生产过程处于无菌环境。李锦记是美国FD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在中国全国性审核活动开展以来,首家零缺陷通过审核的公司。

  李锦记积极守护消费者权益

  李锦记积极邀请消费者、媒体参观李锦记生产基地,向社会大众全程展示李锦记产品“安全安心”的生产过程。通过李锦记新会生产基地专设的参观通道、科普画廊等,对消费者关注的调味品制造知识做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消费者零距离接触李锦记,对产品品质看得见。李锦记还是全国首批获得认定的“全国食品科普教育基地”。自2008年以来,李锦记新会生产基地平均每年接待参观人数高达18万人次,2013年更加超过20万人次。

  李锦记还开通了400-997-1100消费者热线,为消费者和客户提供更便捷、更专业的服务。在物流管理和产品质量追溯方面,李锦记集团斥巨资启用SAP系统软件,是调味品行业中首家最全面运用SAP系统管理的企业,同时也是最先使用SAP QM(质量管理)模块的企业。通过SAP系统,能够进行规范合理的成品防护和物流即时跟踪,在短时间内可实现从客户到原料或原料到客户的双向追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编辑: 付念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