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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生!市区一男子卖掉父母的学区房后蒸发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4-09 14:25:09

  恋爱,结婚,买房……父亲老毛为儿子小毛张罗完人生大事,以为可以安享晚年,没想到麻烦却接踵而至。老毛夫妇为孙女考虑买了套学区房,立下字据产权归儿子,老毛夫妇住到百年为止。因为小毛想在房产证上加个名字,引发了两代人的纠纷。随后矛盾逐渐扩大,小毛做出了惊人的举动,老两口陷入困境,只好屡屡上法院……官司虽已了结,但受损的亲情却难以弥补。

  未雨绸缪,为孙女买下学区房

  2008年,独生子小毛结婚后,老毛和老伴商定,要给快出生的孙女买一套学区房。在支付了14万元首付之后,老毛和儿子立下字据——房子产权登记在儿子名下,但老两口要居住直至百年。

  房子交付后,老两口高高兴兴装修入住。儿子小毛的婚姻很快走到了尽头,因为感情不和,2011年,小毛与妻子黄某协议离婚,第二年和常某再婚。

  再婚后,小毛同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常某的名字,与父母产生了矛盾。

  老毛的态度坚决,小毛也不甘示弱。2012年12月,小毛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老两口搬离。老毛伤心愤怒之余转头反诉小毛,称该房产系其夫妻赠与儿子,现要求撤销赠与合同,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

  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因双方矛盾激烈无法调解,最终法院判决老毛夫妻对房产享有终身居住权,房产所有权仍归小毛所有。

  儿子失踪,房屋之争再起波澜

  老两口虽然赢了官司,但小毛在案件审理期间又离婚的消息让他们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小毛把第二次离婚的原因归结于父母不同意自己在房产证上加前妻的名字,愤恨之下竟做出一个出乎意料的举动,瞒着父母将学区房低价出售。

  房子被郑某买下,等他付完房款、办出房产证,到房屋内要求老毛夫妻搬离之时,两位老人才如梦初醒。

  小毛以89万元的价格将房产出售后,便辞职玩起了失踪。老毛夫妻联系不上儿子,只得向郑某表示,自己拥有终身居住权,不可能搬离。

  郑某无奈之下,只能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老人腾房。老两口气坏了,立即以将房产低价出售、涉嫌欺诈等为由起诉儿子,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同时向法院明确表示此前的诉讼已经确认了其有居住权,他们“誓与房屋共存亡”。

  获得补偿,老人无奈搬离房屋

  在承办法官的说服下,老毛松口,表示儿子卖房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如果郑某愿赔偿其出资的首付款及房屋装修款19万元的话,可以考虑腾房。

  郑某觉得“很冤”,他说,自己通过正当途径购买该房,是唯一的产权人,为何还要再赔偿?经过法官耐心的开导,他考虑到孩子急着入学,而老毛夫妻年事渐高,同意补偿13万8千元。

  前天,记者从柯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在拿到一笔补偿款后,老毛夫妻选择了放弃居住权并随后搬离,接二连三的矛盾才终于画上句号。记者徐颖之通讯员余建华

  -法官说案

  本案系因家庭纠纷造成的系列纠纷。小毛在明确知道父母对房屋有居住权的前提下出售房产,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且不顾赡养义务及老年人权益,显然与法理相悖。而郑某在购买房产时知道房产存有纠纷仍执意购买,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故其最终补偿老毛部分钱款,其结果也相对合理公平。

  对于存有纠纷的房产购买时一定要慎重,房屋买受人一定要多方调查、了解清楚,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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