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乘车常识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4-02 09:32:39
1.乘坐出租车时要在允许临时停车或安全的地方等候出租车,发现有显示空车待租标志(“空车”或“待运”)的出租车即可拦乘。
2.上车后可直接告诉出租车司机目的地也可等待出租车司机询问再告知司机目的地,以减少拒载行为的发生。在不违反交通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司机按自己的线路行驶,如果没有要求,司机要按照最经济的路线行驶;
3.讲清要去的地点,同时要求驾驶员使用计价器,到目的地后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付费即可。如果出租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乘客可以按出租车公司的服务承诺拒付车费。
4.出租车内禁止吸烟,乘坐出租车时尽量做到不在车内吃零食,不要将垃圾扔向窗外。爱护车内设施,不故意弄脏弄破车内设施,因晕车或醉酒要呕吐时,应使用驾驶员提供的塑料袋,不要吐在座套上或脚垫上。
5.营运中不允许强行合乘,在营运中如驾驶员要带第二批乘客,必须先征得第一批乘客的同意。如果在第一批乘客未同意的情况下,出租车驾驶员停车上第二批乘客,即构成强行合乘。
6.出租车副驾驶室前放置有驾驶员的客运资格证,有照片的一面朝向乘客,以便接受乘客监督投诉。
7.乘客下车时请往右边下车,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注意观察后面是否有车辆或行人,确认安全时再下车。同时应向驾驶员索要并保存好发票。
8.出租车驾驶员如有下列行为乘客可以拨打96520电话咨询或投诉:没有客运资格证、拒载、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超过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途中甩客、故意绕道、强行拼载等。
下列行为构成出租汽车拒载:
1.出租车开启空车标志灯后,遇乘客招手,停车询问目的地后不载客的;
2.出租车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客运集散点或者道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
来源:
今日龙游
作者:
编辑:
付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