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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保险试点靠谱么?“叫好不叫座”中有隐忧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3-25 11:27:13

  保监会拟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以房养老”保险试点。记者调查发现,这项带有破局性质的试点,并非“看上去那么美”。一方面保险公司将控制试点规模,只能满足少部分老年人的需求;另一方面,养儿防老、家产传后的传统观念也意味着试点开展起来困难重重。

  倒按揭

  “以房养老”俗称“倒按揭”,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记者在一家寿险公司看到了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群限定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试点期间单个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合同的初次抵押贷款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从产品具体形态看,“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参与型产品,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通过定期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屋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非参与型产品,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有关专家认为,相对于此前银行推出的“以房养老”产品,保险公司的养老更专业、操作性更强。合众人寿精算部副总经理关娇阳说,银行经营的往往都是固定期限产品,而保险业的产品基本都是不固定期限,这与以房养老模式“与生命等长”的业务要求更加吻合。

  湖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叶学平认为,养老产品本身就是保险产品的重要类别,以房养老只是寿险公司业务形式的延伸。除了支付现金,保险公司还能提供实物养老,并与现有的医疗、健康、人身安全方面的产品关联,给投保人提供更多的产品选择。

  业内人士介绍,部分寿险公司对“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态度积极,此前在保监会就征集试点方案过程中,平安、新华、泰康、合众等保险公司都递交了方案。

  杯水车薪

  业内的积极参与似乎并不能扭转市场对以房养老方式的担忧。作为一个舶来品,拦在“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最大的拦路虎莫过于养儿防老和家产传后这类传统观念。与此同时,试点对产品规模的限制,也意味着它并不能满足养老市场的巨量需求。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中国人讲究奉献,老人身故之前即使是穷到只剩下一只手镯,那也是要留给子孙后代的,何况是房子这样的大件。“对于孤寡老人、失独家庭,以房养老概念的推行阻力可能相比小一些,可行性高一些。”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武汉市民,他们均表示不会把房产抵押出去。年过半百的陈先生说:“我还是相信养儿防老,家里的几套房子都会留给儿子,以房养老相当于把房子卖出去了。”

  除了根深蒂固的观念难以改变之外,社会公众对于以房养老还有其他担忧。叶学平说,诸如房产价值的评估问题以及70年产权到期后房产归属等问题仍然存在较大争议。

  此外,记者在《征求意见稿》中看到,保监会对于单个保险公司开展试点业务有较为严格的限制。接受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合计不得超过4%×上一年末总资产不超过200亿元的部分+0.2%×上一年末总资产超过200亿元的部分。

  以上市寿险公司新华保险为例测算,2012年底新华保险总资产为4937亿元,这意味着其开展以房养老保险试点的规模不超过18亿元,以平均每套房产估价100万元计算,最多仅有1800个家庭能够享受此种养老服务。

  期待普惠式养老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一些中小保险公司围绕以房养老试点,已经开始着手进行法律、金融、医疗等相关领域的调研。不过面对2亿老龄人口,相关专家认为单纯依赖以房养老,单纯依靠商业机构,满足不了大众需求,化解养老困局首先需要普惠式的基本养老产品。

  董登新说,其实哪怕在国外,以房养老也是“小众产品”。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较完善的养老体系,除了养老院外,社区居家服务和志愿者服务也都很发达。比如,国外还有“时间银行”,志愿者的社区服务会被记录,当他们老后,会获得相应时间的照顾,这些让全民对养老担忧相对较少。

  他说:“其实以房养老仅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补充,该试点推出之所以引发这么大的争议不是这个产品不好,而是作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主干出现了缺失,让人觉得在舍本逐末。”

  也有专家认为“以房养老”仍然有一定的市场需求,推动试点顺利开展,一方面亟待试点细则“落地”,另一方面,还需要多宣传这个新生事物,转变传统的养老观念。叶学平说,对一些特殊人群来说,以房养老模式很好,可是接受度不高,各方应该加强舆论引导,让这个新事物更容易被接受。

来源: 新华社 作者: 记者 沈翀 许凤 编辑: 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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