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集聚:
高职的学分可和普通大学转换
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系统构建从中职、高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通道,推进中高职衔接和职普沟通。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为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的学分转换,为学生多样化成才提供选择。合理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流向,鼓励其到中小城市创业就业。
空间布局:
城市不得随意设置“新区”,防止边界无序蔓延
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功能,推动特大城市中心城区部分功能向卫星城疏散,严格规范新城新区建设,严格新城新区设立条件,防止城市边界无序蔓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标准过度超前,防止新城新区空心化。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打破二元:
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加快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率先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实现城乡一体化。
人口管理:
暂住证转为居住证,2020年全国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
建立居住证制度。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并作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重要依据。城镇流动人口暂住证持有年限累计进居住证。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到2020年在全国实行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依法记录、查询和评估人口相关信息制度,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征地管理:
提高工业用地价格,提高被征地农民个人收益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适当控制工业用地,优先安排和增加住宅用地,合理安排生态用地,提高工业用地价格。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
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在试点基础上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严格执行宅基地使用标准,严格禁止一户多宅。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