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二毛
出版社:世纪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年:2014-2
书中内附的手绘“袁世凯食味图”
作者简介
二毛,《舌尖上的中国》美食顾问,《新周刊》、《中国经营报》等美食专栏作家。
1960年代生,重庆酉阳人,原名牟真理,80年代莽汉主义诗派代表诗人之一。开有餐馆“天下盐”,著有《碗里江山》《妈妈的柴火灶》等。
核心提示
这是一部关于美食的故国风情录,它从美食写到食事,从食事写到人生,名人的饮食情趣,食物的典故内涵,人与食的缱绻深情,久远的历史风貌,亘古未变的生活气息。对该书有评价称,作者将传奇般的古法技艺拂去尘埃,诗化翻炒出几近失传的美味,飘香出最入味的民国风情。自古以来,美食很大一部分是靠名人、靠文人墨客、靠民间推动的,这一点在民国时代表现得更为突出。在作者看来,吃吃喝喝绝不是生活中的一件小事。
“算来算去,中华民族还真的只有饮食文化,是足以称雄世界的。”这句话是野夫写在《民国吃家》的序言里的,虽然有些悲哀,但中华美食的风范确然已经成为纸上珍馐。在这本由《舌尖上的中国》美食顾问二毛带来的《民国吃家》中,我们看到了一种复苏的记忆。
自小爱美食痴迷民国食谱
二毛,原名牟真理,上世纪60年代出生在重庆酉阳的军人家庭。二毛的父亲本意是把儿子培养成军人或者送至官场,但二毛并没有按照父亲的规划,他从青年时代开始写诗,并对美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二毛开始到民间寻根采菜等美食创意活动,现已收集整理千余道民间菜点,并创作了大量的当代美食诗歌及美食历史随笔。诗歌,亦是他每天生活至情享受的东西。其实,在精神上,他对那些已经失传的民间菜品有很深的执着,特别是对于民国食谱的痴迷,食谱中炒的那几句秘诀,“拿油入锅,用烈火烧他一个极热;拿菜入锅柴的一声,引铲乱炒”,于他,像听评书一样舒服。而在二毛眼中,民国时代的饮食远远超过了现代,“那个时候的食材,现在远远赶不上,那时候连化肥是什么都不知道。民国的饮食文化,是在民国范儿熏陶下出现的美食,也是国学的一部分。”
二毛拥有很多头衔,比如说诗人、美食家、美食创意师,然而他最为之骄傲的就是美食创意师,由此可见,他对美食的痴迷。他曾说过,他从小对菜就很敏感,特别能够想象一个菜。所谓想象一个菜,是在这个菜没有做之前,能够想象它的味道。味道实际上是不能够想象的,但是实际上在创意一个新菜之前,它必须要有一个想象。而这个想象包括它的色香味形气型,还有它的意。所以不管是去菜市场,还是去民间一些家庭里面,自觉不自觉地就会去对某一个菜产生联想,从而使他现在能够随心所欲地来创意一些菜。
由好吃而成惨烈的一代吃货
野夫为本书写的序中说:“一个时代自有一个时代的吃相。当年阿城先生写他们那代知青‘吃相很惨’,我和二毛这一代哥们儿,很多时候的吃相应该是很‘烈’。相比起民国那代人的吃相,我们真是足够惨烈的一代吃货。”
那么二毛是如何从一个大学专业是数学的理科男,成长为莽汉派诗歌代表之一,最后又成为一名美食家的呢?
据他说,这还是源于本身从小就好吃,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物质匮乏,然而即便家里再贫穷,在他想吃肉的时候,他的母亲都会给他做肉。因为他的母亲是一位苗族的厨师,有这样一个既会做饭又宠他的母亲,“我记得我两三岁的时候,每天都可以有两个肉包子,所以我迄今为止都喜欢吃肉包子”。
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他的家里经常接待学生朋友,那个时候也没有什么钱,一般都在家里面做。他自己能做一些菜,然后在家里面喝酒,交朋结友。包括那时最盛行的流浪诗人,各地到处流浪。自己上灶,那个时候还可以做川菜的一些传统的下饭下酒的菜。比如说回锅肉,比如说魔芋烧鸭,他们都觉得非常好吃。“可能在这一方面我还有点才”。
民国吃相>>
二毛用诗歌的笔法写吃,通过吃,把那些大人物从清高的位置拉下来——“袁世凯,鲁迅,张大千……他们都是人,而且有不同的吃相。”
袁世凯一天吃超过8个鸡蛋
他爱吃:直隶海参、清蒸鸭子、清炖肥鸭、韭黄炒肉丝、人参、鹿茸、人奶……
二毛点评:袁世凯就爱吃两样——宫廷菜和家乡的豫菜。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美食家,吃得多而已。鹿茸喂鸭子是他的创新。
袁世凯任直隶总督时,当地官员投其所好,发明了一种海参的新吃法:用涿州贡米酿入海参腹内,加上葱、姜、胡椒、醋、蛋皮,煨制而成。这种做法柔润清香,蛋皮柔脆,酸辣开胃。袁世凯非常喜欢,命名为“直隶海参”,成为河北名菜。
袁世凯胃口好,很会吃,餐具都是大一号。早餐除了要吃鸡丝面,还要吃一大盘白馒头,一大盘鸡蛋,咖啡或茶一杯,饼干数片。午餐和晚餐除了正餐外,还要外加4个鸡蛋。60岁时他还能吃下整只鸡。
和慈禧一样,袁世凯也爱吃清蒸鸭子,尤其是鸭皮,且吃相不改武人特色:大口嚼着,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这道菜的鸭子得专门饲养,喂的是鹿茸拌高粱。袁世凯爱乱补,人参不是煎汤服用,而是大把大把放嘴里嚼,还要每天喝两个奶妈挤出来的人奶,有时候吃得直流鼻血。事实证明,这样乱吃乱补,其实是不好的。
鲁迅爱吃零食爱吃辣每顿必酒
他爱吃:软炸肝尖、三不粘、炒腰花、酱爆鸡丁、猴头菇、梅干菜扣肉、什锦蛋、羊羹、萨其马……
二毛点评:鲁迅喜欢吃零食,可见他的内心是浪漫的。但他对吃很挑剔,回北京探亲,给许广平写信,说火腿快吃光了,“可惜这里的做法千年一律,总是蒸”。还有福建菜是少见的被鲁迅在日记中“恶评”的“美食”。他不算心胸宽广的人,常常一生气就开始写文章骂人,口味也比较狭窄。
鲁迅每顿饭必喝酒,酒量不大,经常喝得酩酊大醉,而且喝酒时烟不离手。他和郁达夫喝酒的次数最多,下酒菜是炒腰花、辣鱼粉皮、砂锅豆腐。曾有人在报上画一漫画讥讽:一大坛绍兴酒,旁边缩着一个很小的鲁迅。
鲁迅爱吃辣,最早是为了解困,后来就上瘾了。《狂人日记》发表后,鲁迅专程请胡适到北京绍兴会馆吃饭,第一道菜就是放了辣椒的梅干菜扣肉。这两个文学大腕都爱吃酱爆鸡丁,讲究的做法是要用猪油爆炒,要用黄酱而不是用甜面酱。
在教育部供职时,每到发薪的日子,鲁迅会顺路到一家法国面包房买两款奶油蛋糕,1银元20个,算非常昂贵的食物了,主要用来孝敬母亲,他自己也吃几个。他最喜欢的糕点是蜜糖浆黏的满族点心萨其马。即使是吃饭,鲁迅也“爱憎分明”,他不喜欢“功德林”那些足以乱真的素肉、素鸡、素鱼,认为这是吃素人的虚伪,心中念念不忘吃荤。
有一次,鲁迅自己动手给日本友人川岛用干贝清炖火腿,而且要蘸着胡椒吃。他边吃边对川岛介绍:干贝要用小粒,炖火腿的汤撇去浮油,功用和鱼肝油相仿。显然,他已是吃的高手。
张大千为红颜知己做牛肉面
他爱吃:鲜蘑菇炖羊杂、粉蒸牛肉、南腿(火腿)帽结(嫩笋)、银丝牛肉、泡菜、牛肉面……
二毛点评:张大千不仅懂吃,还会做菜,当代艺术家中没一个比得上。他是真正的美食大师,曾说“我善烹调,更在画艺之上”。又常以画论吃,以吃论画,教导弟子说:一个人如果连美食都不懂得欣赏,又哪里能学好艺术呢?
张大千在敦煌有一个食单,写着这样几道菜:白煮大块羊肉、蜜汁火腿、榆钱炒蛋、嫩苜蓿炒鸡片、鲜蘑菇炖羊杂、鲍鱼炖鸡、沙丁鱼、鸡丝枣泥山药子。难以想象,在敦煌这么贫瘠的地方他能创下这些美食,其中的一些食材是他带过去的罐头,另外一些新鲜的食材如蘑菇、苜蓿和榆钱、山药、鸡、羊则取自当地。能在沙漠里找出鲜蘑菇,不能不说是个奇迹。张大千还绘制了一张野蘑菇生长地点的秘密地图,送给了后来任敦煌艺术研究所所长的常书鸿。
晚年定居台北,张大千和京剧名伶郭小庄结为忘年交。他亲自动手,请对方吃牛肉面。郭小庄平时为保持身材吃得很少,却也禁不住诱惑,一口气吃下三大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