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是殷老汉30年前存的,他说在当时能买一套房,多年前被人挂失取走
30年前的1000元存款被人冒名挂失取走,如果是你,你会将银行告上法庭吗?新买的手机丢了,如果是你,你会想什么法子去找呢?不妨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两条新闻中的当事人,是如何处理此类丢东西事件的。
一张已经旧得泛黄的存款单,67岁的殷老汉拿在手中,感到有些失落和无奈。30年前1000元的存款,如今无法兑现,他只能通过打官司来解决。
30年前存了1000元
前天下午2点过,渝北区人民法院三楼的审判庭上,有些老态的殷老汉缓缓地站了起来,向法官陈诉。
坐在对面被告席上的是市内某银行的两名工作人员。发生在几十年前的纠纷,放在如今办理,单是听到“巴县、江北县,XX生产大队”这些地名,就让人有一种穿越的感觉。
1984年,住在“江北县硌碛区” (如今的渝北区硌碛)的殷先生以自己儿子小乐(化名)的名义,到当地某银行存入了一笔1000元的存款。孩子的爷爷也给孩子存了另外一笔400元的存款。这1400元钱是存给孩子读大学用的。无论家里有多困难,殷先生都没动过它。
存完钱过了两年,殷先生的老父亲去世,而殷先生也因为工作调动的关系,去了黑龙江,离开了重庆。
存款被人挂失取走
由于儿子小乐身有残疾,这笔钱也就一直没有取出来供他上学,2005年,距当年存钱已经过去了21年,殷先生找到了当年的两张存款单据,去银行取钱。可让人没想到的是,银行告诉殷先生,其中那笔1000元的存款已在多年前被人办理了挂失,随后存款被人取走,连账户都消了。
“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一家人一直在黑龙江,怎么可能有人去取走了我的钱?”为此,老人花了几年时间搜集证据,去年将某银行渝北区支行告上了法庭,索赔从当年到现在的损失共计50多万元。
按30年物价比索赔
30年前存入1000元,为什么现在成了50多万元呢?
殷老汉的代理人张老汉是这样解释的,他们询问过许多人,用30年前和现在的物价做比较,这才提出了5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比如30年前,过河的船票是5分钱一个人,现在是涨了100倍;30年前1000元可以买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现在却要几十万元……”
老人向法庭提供了许多证明,其中有证实在该存款被挂失期间,殷老汉身在黑龙江的证明等。
而被告的银行方则认为,当年的挂失申请上,有殷先生本人的签字,并找相关机构进行过鉴定,而且他们也对原告提供的多数证明材料表示了怀疑。
而殷老汉则反驳称,当年挂失申请上的签字,根本就不是他本人的,存在问题。法院将对这起官司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