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新购的福克斯三厢小车因事故损毁严重。)
(事故车辆维修价格定损为5万元左右。)
(但长沙华隆福特4S店维修清单显示,该车维修价格为9.2万元。)
网友投诉:
定损5万维修价格却高达9万,长沙华隆福特4S店吃人不吐骨头!
红网长沙2月21日讯(记者吴庠)“原本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事故车,却只给我定损5万,而实际维修却达到了9万多!”长沙车主黄先生新买的小车因事故定损维修,保险公司对此“定损”为5万元,但4S店最终产生的维修费用高达9.2万元。事故车辆在维修期间,4S店与保险公司均未向其确认这一情况,他由此质疑“定损”程序不规范,以致令其本已符合报废标准的事故车进行“无意义”修复,修复后的车辆安全性根本得不到保障。
目前,黄先生就此事已向湖南保监局进行投诉。
定损5万维修却高达9.2万
黄先生称,2013年10月10日,他在长沙四方坪华隆福特4S店花费9.99万元,买了一台银色福克斯三厢小车。新车上牌后,他购买了中国人保车险的“全险”。11月24日,他和妻子驾车在去往宁乡的路上发生事故,车辆损毁严重。报险后,人保车险理赔员赶到事发现场进行了勘察。黄先生决定将事故车送往长沙华隆福特4S店维修。
“在华隆福特4S店,人保车险定损员与4S店维修负责人核对后,对事故车给出的定损价格为5万。人保车险系统里最终录入的定损价格也是5万。”黄先生称,因为车辆损毁相当严重,在定损过程中,他曾多次询问该车是否达到报废标准。定损员给出的答复是,“定损价格必须达到车辆购买价格的80%,才符合报废标准,也就是定损达到8万才申请能报废”。
在确定不符合报废标准后,黄先生只好将事故车辆交予4S店进行维修。2014年1月底,他接到长沙华隆福特4S店维修部电话,被告知“事故车已修复,近日可以前来提车,提车前须垫付9.2万元的维修费”。
人保车险“定损”被指违规
“我当时都被惊呆了,事先定损价格为5万,现在4S店给出的维修费高达9.2万!”黄先生对此十分气愤——他所购新车价格为9.99万,根据实际产生的9.2万维修费来核算,他的事故车远远超出了报废标准。他不禁质问,事故车原本可以申请报废,为何4S店和保险公司愿意花费9.2万进行修理?
与4S店及保险公司多次交涉后,未果。黄先生遂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发帖投诉。他在帖中质疑人保车险“定损”违规——事故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当初的定损价格只有实际维修费用的一半;即使当初定损出现误差,在后续维修过程中,保险公司应及时与车主联系,确定最终的定损价格。
福特4S店:初次定损会有误差
对此,红网记者电话联系了长沙华隆福特4S店维修部负责人彭先生。他表示,对事故车辆的初次定损,通常都是根据车辆外表的损毁情况进行定损,不会百分之百准确,“因为很多损坏的零件只有在维修拆除过程中才能发现,所以当时的定损只有5万元。”
至于为何在后续维修、定损过程中,未与车主联系确认维修价格,彭先生表示根据4S店的规定,这种情况只需要向保险公司说明情况,然后由保险公司向车主确认。
人保车险:将对车主投诉进行调查、回访
通过查询系统记录,人保车险400客服专员表示,“黄先生的事故车辆初次定损为5万元,第二次追加定损2.5万元,最终确认的定损价格为7.5万元”。那么,后续追加的2.5万定损为何未要求车主签字确认?此外,7.5万与9.2万的实际维修费相差1.7万元,这中间的差价由谁来承担?
人保车险400客服专员对此均未作出正面答复,只是承诺会安排湖南人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回访。
车主诉求:换车或者退车
经协商,4S店和保险公司对此给出了解决方案:由保险公司承担7.5万的维修费,剩余的1.7万由4S店来承担。
但黄先生明确表示拒绝接受此方案。他的理由是,4S店从当初定损的5万元涨到了9.2万元,以及保险公司二次追加2.5元的定损费,均未征求他本人意见,使得原本符合报废标准的事故车进行了“无意义”的维修。
黄先生对此提出诉求,保险公司和4S店应为其退车或者换车,他愿意按照相关法规承相应的使用折旧费,“将心比心,这台原价9.99万元的车,在花费了9.2万元的大修后,安全性得不到保障,谁还敢开这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