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浙江新闻
杭州:客运汽车上托运、寄存行李或要实名登记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2-17 09:37:09

  尽管现在交通工具很多,但客运班车依然是许多人离不开的出行方式。以后,选择客运汽车出行时,如果要寄存和托运行李的话,说不定要实名制了。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有关部门获悉,杭州拟出台《杭州市客运汽车交通治安管理办法》,其中就规定:对托运、寄存行李物品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这里头说的客运汽车,包括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以及班车、包车客运车辆等。

  杭州对这些交通工具的治安管理,也早有规定——2002年,《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法》就已经开始实施了。不过,面对新问题,老办法有些“跟不上”了。去年,杭州就曾捧出《杭州市客运汽车交通治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征求大家的意见。经过吸取多方意见,这次杭州拿出修改稿的第二版,再次征求民意。

  拟出炉的《杭州市客运汽车交通治安管理办法》提出,客运经营者的义务之一就是要对托运、寄存行李物品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如果不进行实名登记,公安机关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对相关单位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如果有人拒不接受治安安全检查,或非法携带爆炸性、毒害性等危险物质和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站、乘车的,客运经营者可以拒绝相关人员进站、乘车或者责令其出站。要是有人强行进站或者拒不出站等,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果客运经营者没有拒绝带着危险品的乘客进站,公安机关可对客运经营者开出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单。

  对乘客来说,如果乘坐客运出租汽车途经治安管理服务站时不接受治安登记和检查,公安机关将责令改正,并处200元罚款。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