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宁海人李某,36岁,2009年时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跟朋友肖先生借了10万元。李某跟朋友说好,自己借钱只是临时周转,每个月会支付利息。
一开始,李某倒也遵守承诺,每个月月底按时支付利息。但过了几个月后,李某就耍起了赖皮。
要么说“货款没到账,暂时付不起利息”,要么称“最近生意不景气,先拖一下”。总之,李某对于欠款和利息,是百般推脱和敷衍。
到了后来,李某干脆连肖先生的电话也不接了,一个大活人玩起了人间蒸发。
10万元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当初也是看李某是朋友,人又实在,肖先生才肯借给他的。哪知道弄到最后,朋友做不成,还成了冤家。肖先生气不打一处来,为了要回自己的钱,他将李某告上了法庭。
一切证据齐全,关系清楚,判决结果理所当然地是要李某还钱。
但是,如何找到“消失”的李某,法官也很头痛。
有好几次,法官找到李某家,想碰碰运气。可每一次,李某都不在家。问他的老婆沈女士,她也是支支吾吾为老公打起了掩护。有时候说“去嘉兴了”,有时候又说“去金华了”。总之,就是联系不上。
法官上门次数多了,沈女士甚至连门也不开了。
去年7月,肖先生向宁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李某夫妻名下只有一套在农村的供自己居住的小房子,再无其他财产。
法院只好定期对两夫妻的账户进行监控。
上个月,法官查到沈女士的账户上有3万元钱,于是按照规定将这笔钱划拨到了法院账户。
发现自己账户上的钱被划走后,沈女士急了,马上找到法官理论:“我跟我老公已经离婚了,你们不能动我的钱。”
前后才多长时间,怎么就离婚了?
法官这一问,沈女士也来了气,说话的音量也大了,还拿出了一份离婚协议书。
原来,李某经常不回家,沈女士怀疑他有“小三”,在去年年底时,两人就写下了离婚协议。
不过,因为“小三”没现原形,两个人也没正式到民政局离婚。
对此,法官告诉沈女士,既然没离婚,就意味着这3万元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只能等李某把钱还了,到时你的这笔钱就可以拿回去。”
听了法官的解释,沈女士也没办法,只好回家。
谁知道,新年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沈女士就找到法官:“我找到老公了!”
原来,2月7日上午,过年回家的李某避开沈女士,鬼鬼祟祟地接了一个电话,就外出了。
女人的直觉告诉沈女士,那个电话很可能是“小三”打来的。于是,沈女士就尾随着李某。果然看到老公先是跟一个女人汇合,紧接着两人居然进了一家宾馆开房!
换了别的女人,亲眼见到老公与别的女人幽会,恐怕都会是“一哭二闹三上吊”。不过,沈女士并未马上冲进宾馆房间捉奸,而是径直去了法院。
当法官敲开宾馆房间的门,还在和“小三”幽会的李某震惊了:法官怎么会知道自己在宾馆?!
随即,法官告诉李某,如拒不还钱将被司法拘留。慌了神的李某随即给亲戚打电话借钱,当天就乖乖地支付了这笔10万元的欠款。
而沈女士也拿回了属于自己的3万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