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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拿着自己的身份证 到银行取钱却被拒了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1-15 08:57:28

  前几天,市民方先生到婺城公安分局办证中心诉苦,自己拿着身份证到银行取钱,结果被拒绝了,理由是:证件不同一。“我拿的是自己的身份证,怎么就不行了呢?”

  婺城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觉得挺奇怪的,马上对他的身份证进行了核查,一进入系统,工作人员就知道方先生被银行拒绝的原因了。

  原来,在系统里,方先生的身份证是2010年申领的,而他拿到银行的身份证,显示的有效期是从2009年开始的,这根本不是同一张身份证。

  方先生解释,他之前确实有过一张身份证,就是有效期从2009年开始的这张,不过后来找不到了,他就在2010年重新办了一张。后来旧的身份证重新找出来,他就继续用了。

  办证中心的民警解释,身份证不仅仅是一人一个号码,而且是“一人一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

  “证件的有效期,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登记项目,如果出现不一致,就容易被认定为‘证件不同一’,身份证会被拒绝使用。”民警说,一般情况下,市民在办理新证时,办证中心都会要求他们把旧的证件交回,“不过有的遗失了,有的想私下留作纪念,不交回来的情况也存在。这样,就出现了一人多证的情况。”

  别看一个人多个身份证好像很方便,其实会带来很多问题。

  最常见的,这样会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民警介绍,曾经就有居民来办证中心反映,他的手中持有多张身份证,在使用过程中丢失了一张,结果被人冒用,去银行办理了信用卡,造成了他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本来只要单位出具丢失证明,就能把遗失的身份证挂失,不法分子就不能继续使用了。不过因为他有多张身份证,这类证明就比较难开。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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