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上前搀扶
昨天下午,皇姑区怒江北街永强市场北侧,一名在路边卖蘑菇的妇女突然倒地,口吐白沫。她的丈夫称,一名穿执法衣服的向他们索要蘑菇,他们没给,争执中爱人被气得晕了过去。但身穿执法制服的男子解释称,他不是要蘑菇,而是想买,卖蘑菇的两口子理解错了。
事发后,要蘑菇的男子承担了医药费,还赔偿800元,请求“给我点面子”。
“他管我们要蘑菇”
昨天下午4时,永强市场北侧围着不少人。一名身穿蓝色棉衣的妇女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妇女50多岁,她的脚边,有一个纸箱和一个白色编织袋,里面都装着蘑菇。离妇女不远的地方,站着两名身穿深蓝色制服的男子,一人20岁出头,另一人接近30岁的样子,两人胸前有“执法”字样。
“她要是真有啥事,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的。”倒地妇女的丈夫李先生用手指着年轻的“执法”男子,情绪十分激动。他自称姓李,朝阳人,在这里卖家乡特产两天了。“我俩在这卖蘑菇,他(年轻男子)过来后和我们攀上了老乡,然后管我们要蘑菇,我递给他一支烟,他接过去了,但还是要蘑菇。我们没给他,他就到旁边打了个电话,要把他们队长找来。这时候我们收拾东西想走,不卖了,他拽着纸箱子不让走,我家那口子就往回拽,然后他就往回抢,来来回回扯了几下子我家那口子就气抽了。”
“我不是要,是想花钱称”
“队长”随后开车赶到,他便是前文中30岁左右的“执法”男子。李先生指着路边一辆灰色的吉普车,车身上并没有执法字样,但车窗前立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行政执法”四个字。
“我给他作证!”这时,一位80多岁的大爷站了出来,他手里拎着一个红色塑料袋,里面装着蘑菇。“刚才我买蘑菇时,看到这个小伙儿和这俩卖蘑菇的攀老乡,然后就管他们要蘑菇。我当时还想呢,执法的怎么能这样呢,后来我买完蘑菇就走了,等转一圈回来时,就看见她倒地上了。”
“我没‘要’,我说挑小的给我约(读yāo,称的意思)点儿。我是想花钱买。后来他们要走,我是不让他们走,让他们继续在这儿卖。”年轻的执法男子解释道。
“要蘑菇的”认错赔钱
“都这样了,还等啥啊,快打120啊。”有市民在一旁提醒,但两个身穿执法制服的男子并没有打电话,李先生无奈拨打了120。
等救护车期间,被指“要蘑菇”的男子扶起倒地妇女的上身:“姨,我错了行不,你别这样了,给我点面子行不?”但妇女仍紧闭双眼,口吐白沫。过了一会儿,急救车赶到,将妇女拉走。两名穿执法制服的男子开着车跟救护车一同离去。
当晚7时,记者在白山路立交桥下的辽宁中医二院找到了卖蘑菇的夫妇。在一间外科处置室里,卖蘑菇的妇女躺在病床上,她已经醒过来,正在打点滴,她的3位子女都赶了过来。两名穿执法制服的男子也守在旁边。
“他跟我们承认错误了,态度很诚恳。”李先生说,“他太年轻了,我也不想继续追究了,我不想把他的前途毁了,只要他能堂堂正正做人,别再犯这样的错误就行了!”李先生说,看病费用都是要蘑菇的男子出的,后来还给了他1000元钱作为赔偿,但他只收了800元。
“我看他们制服上没有编号,也看不出到底是哪个单位的。估计也不是正式执法的,要不哪能要东西?”李先生的女儿称。
“执法者”未说出单位
晚上近8时左右,两名身穿执法服装的男子走出医院大楼。记者上前询问“队长”是哪个单位的。“我不知道,我是看热闹的。”他上了吉普车,马上把车前的“行政执法”牌子翻了过去。“你去问当事人,我跟他不熟,不认识他。”男子随后驾车离去。而“要蘑菇”的年轻男子已经悄然离开。(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张萍摄影记者沈生)